仔細檢查以避免投訴

燃煤發電項目從八號電中剔除:嚴查嚴防投訴

要求工商部開展工作,與政府監察員就規劃中納入的太陽能電源數據達成一致,確認法律條件。

響應綠色,減少煤電

此前,工信部在2022年10月13日簽署的關於最新電力規劃八的6238/TTr-BCT報告中曾表示,在此前的審查過程中,工信部曾提出不將其納入法規。 VIII 13,220 兆瓦燃煤電廠(2022 年 7 月 22 日第 412/BCT-DL 號文件)。

其中8,420兆瓦由上市公司投資。

具體而言,越南電力獲得了 3,600 兆瓦(Quang Trach II、Tan Phuoc I 和 Tan Phuoc II),越南石油和天然氣集團獲得了 1,980 兆瓦(Long Phu III),煤炭和礦產工業集團獲得了 2,840 兆瓦。 . (Cam Pha III、Hai Phong III 和 Quynh Lap I)。

以BOT形式投資的燃煤發電項目為3,600兆瓦(Quynh Lap II、Vung Ang III、Long Phu II),尚未授予投資者1,200兆瓦(Quang Ninh III)。

在總理的領導下,工貿部繼續審查煤電項目。 結果顯示,截至2022年9月末,全國共有39座燃煤電廠在運,總裝機容量為24674兆瓦。

目前,12個總容量13,792兆瓦的煤電項目已授予投資者並正在準備投資/在建。





作為 BOT 投資的 Van Phong 1 燃煤電廠將於 2023 年投入運營。照片攝於 2022 年 5 月

這些是在建的 7 個項目,裝機容量為 6,992 兆瓦,分別是 Thai Binh II、Long Phu I、Quang Trach I、Van Phong 1、Vung Ang II、An Khanh Bac Giang 和 Na Duong II。

在這些項目中,有多個項目已經獲得資金,正在建設中,並且一定會投入運營,包括Thai Binh II、Quang Trach I、Van Phong 1和Vung Ang II。 其餘項目是正在與總承包商談判進一步實施的 Long Phu I 以及計劃借入國內資金的兩個項目 An Khanh Bac Giang 和 Na Duong II。

還有5個6800兆瓦規模的項目正在準備投資,但在部署和安排資金方面存在困難,包括:Cong Thanh(600 MW)、Quang Tri(1 200MW)、Song Hau II(2000MW) .MW)、Nam Dinh I (1200MW)、Vinh Tan III (1800MW)。

工商部表示已就具體情況與這5個項目的投資方進行了溝通,2個項目的投資方Cong Thanh和Quang Tri宣布不能繼續加熱煤電,即Cong Thanh和廣治一世。

其中,從2011年起,由Cong Thanh熱電股份公司投資的Cong Thanh熱電項目負責開發,該項目已獲FS批准; 實施補償工程、場地清理、平整、煤炭港口; 為工廠和建築工地建造圍欄; 有土地分配決定,土地租賃協議,投資證書,建築許可證,簽署購電協議並選擇EPC總承包商。

然而,該項目無法組織資金,投資者和清化省人民委員會提議轉換為液化天然氣,並將產能提高到1500兆瓦。

Quang Tri Coal Thermal Power Project,裝機容量1200兆瓦,投資方為泰國國際電力公司(EGATi),於2013年8月開始交付,該項目已獲得FS批准並取得投資備案證書。 該項目暫停合同談判,無法組織資金。

2022年10月6日,越南工商部、泰國能源部與EGATi,EGAT在曼谷舉行會議期間,泰國能源部宣布EGATi已停止該項目,並將回應越南政府在向泰王國首相報告後。

工信部還對其餘3個項目面臨重重困難進行了評估。 具體而言,宋後二期項目無法借款,違反BOT合同,南定一期和永新三期火電項目未能找到替代股東,無法借款。

從計劃中刪除項目時要小心

據報導,工信部與這三個煤電項目舉行了工作會議,討論進一步實施的可行性,作為落實COP-26會議承諾的一部分。 .

工貿部認為,如果這些項目延長實施期限,將影響越南國家能源安全,使電力總體規劃VIII尚未獲批。 那麼,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能源領域的監管方案對工商業部來說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因此,工商部建議,項目投資方如發現無法實施的,主動提出書面要求停止實施。 如繼續實施,投資者必須在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就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安排及煤炭供應原則協議作出書面承諾。

從2013年3月起,東洋油墨集團(馬來西亞)作為投資方授予鬆口二期2000兆瓦燃煤電廠項目。項目合同(BOT合同、購電、售電、地租) 2020 年 12 月簽署,生效。

投資者還向後江省人民委員會轉交了3432.5億盾的補償、支持和安置,但仍欠3655億盾。

但投資者並未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之前按照 BOT 合同約定按時安排資金。

在新加坡第一家 Nam Dinh Power Company Limited(由 Taekwang Power Holdings Co., Ltd. – 香港和 ACWA Power – 沙特阿拉伯 – 所有者)建立的 Nam Dinh 燃煤發電項目 I 容量為 1,200 兆瓦) 是投資者。

該項目自2017年4月起獲得政府批准,隨後於2020年11月簽署了EF批准、投資登記證和土地租賃合同。

投資者反映,2019年12月簽訂貸款協議,2020年8月與中國信保簽訂貸款保險合同,向南定省墊付300萬美元建設安置區,300萬美元農作物補償金。

然而,BOT合同、政府擔保(GGU)和購電協議(PPA)並未協商。 與此同時,ACWA Power的股東退出了該項目,尚未找到新的投資者替代。

在 1,800 兆瓦 Vinh Tan III 燃煤電廠項目中,項目投資者是 OneEnergy Ventures Limited(香港),由 CLP Vietnam(中電控股有限公司(香港)的子公司和 DGA Vinh Tan 3 BV(擁有三菱商事(日本)佔49%,EVN – 29%,太平洋公司(太平洋) – 22%。

該項目獲得FS批准,項目文件於2020年12月草簽,但三菱和中電根據公司政策宣布不再繼續實施煤電項目,太平洋要求退出該項目。 因此,該項目必須尋找替代股東,不能藉入資金。

考慮到項目需要尋找新的股東加入和尋找資金來源,這些項目很難繼續實施。 因此,在能源規劃項目八的計算中,工貿部沒有平衡這些項目的 6,800 兆瓦,並以其他來源進行補償,主要是風電和生物質能。

但為了絕對避免法律風險和國家賠償,這些項目將保留在清單中,直到項目停止/終止程序正式完成。

工商部將繼續與投資者一道,認真審查法律規定、各方承諾和協議,堅決嚴密管理。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數據,2021年全球煤炭消費量達到79.47億噸,預計2022年將達到80億噸左右。
根據國際能源署的數據,2022年上半年,全球煤炭消費量與2021年上半年相比變化不大。2022年全年,全球煤炭需求量將比2021年增長0.7%,達到約80億噸. 煤。 由於許多國家的經濟增長疲軟,這一水平略低於國際能源署在 2021 年 12 月預測的 80.22 億噸。
幾個歐盟國家(德國、法國、荷蘭、西班牙、意大利、希臘、捷克共和國、匈牙利和奧地利)正在延長計劃關閉和重新開放的燃煤電廠的壽命。 限制燃煤電廠以減少燃氣消耗。
這將增加2022年下半年的燃煤發電量,並導致全年燃煤發電需求增加約3300萬噸。
德國應該是最大的額外消費。 2022 年 7 月,德國政府創建了一個總容量為 10.6 吉瓦的煤炭“替代天然氣儲備”,其中包括此前計劃於 2022 年和 2023 年退役的電廠。
IEA 表示:“到 2022 年,歐盟煤炭消費量將同比增長 7%,達到 4.76 億噸。”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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