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不會失去家園
在建設部起草的修訂後的 2013 年住房法中,在建築期間提供了兩種選擇。 第一個選項指定建築物的所有權期限,根據建築物法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確定。 因此,公寓樓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期限(50 年、70 年)規定了所有權期限。 在此使用期限結束時,如果有主管機構的檢查發現該建築物不再可用,則該建築物的所有權將終止,業主將拆除並重建該建築物。
方案 2 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規定了公寓的所有權期限。 在這個選項中,公寓樓沒有所有權期限,但根據土地法是穩定和長期的。
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管理部(建設部)副司長 Nguyen Manh Khoi 先生在接受 PV Tien Phong 採訪時表示,世界上許多國家也有關於公寓所有權期限的規定。 建築如:中國(70年)、泰國(30年)、新加坡(90年)、美國(99年)……
限時公寓樓的提議引起了不同的輿論。 照片:杜廣
Khoi 先生表示,從積極的方面來看,規定公寓樓的使用期限有助於降低公寓產品的成本,幫助人們根據自己的需要和經濟能力實現住房所有權形式的多樣化。 . 此外,該方案有助於舊公寓樓改造改造,美化城市改造,保障財產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但不利的一面是,這項規定可能會影響購房者的心理,因為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即房屋是長期永久財產。
對於50-70年後購房者“兩手空空”的觀點,Khoi先生表示,情況並非如此,因為土地所有權的期限始終為每戶人家,人們仍在享受土地使用稅價值的好處。在這棟公寓樓裡。
例如,Khoi 先生,在檢查了 70 年的公寓後,質量並不理想,投資者必須阻止它並重建它。 那時,這裡的人們可以優先以減去土地使用費的價格購買自己的公寓。 如果人們不需要買回來,他們可以把它賣回給投資者,或者賣給有其他需要的人。
Khoi 先生補充說,這只是一個項目,建設部還有很多步驟,例如:提交建議徵求人民、協會和組織研討會討論這個問題。 本議案將於 2022 年 10 月提交第一屆國會,並於 2023 年 5 月提交第二屆國會批准。
提案不合適
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主席Le Hoang Chau先生在接受PV Tien Phong採訪時分析,目前不建議申請有期限但只有有限時間使用的公寓。 當這項工作因徹底的質量檢查而嚴重退化時。
周先生表示,根據大多數越南人的心理,他們想長期擁有自己的房子,而使用公寓的習慣是近十年才形成的。 這一提議很可能會“丟臉”甚至拒絕公寓市場。
律師 Bui Minh Dang(Minh Dang and Associates 法律辦公室)表示,應廣泛徵求 50-70 歲公寓的建議。 只有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才能付諸實施。
HoREA總裁還表示,對於超過使用年限的公寓樓,省級房屋管理機構必須組織檢查工作質量,但仍要保證公寓的所有權和建築面積以及公寓樓的土地使用權。擁有者。 根據土地和房地產法規。 但是,不是出於住房原因,建築工程有使用壽命,但建議增加對公寓所有權期限的規定。
第一太平戴維斯越南投資部高級總監 Su Ngoc Khuong 先生表示:“房地產一直被理解為未來的增值資產。 如果應用這個命題,在未來,人們很可能會傾向於不選擇公寓,而是購買外面的聯排別墅或單元,以確保房產的長期價值。 這將影響公寓市場的流動性,”Khuong 先生說。
有期限的公寓售價將下降
根據 Tien Phong 的一項調查,市場上有兩種類型的公寓,一種是長期房產,可以使用 50-70 年。 定期擁有的公寓通常比長期公寓便宜 20-30% 左右,因為投資者只需支付 50 年的地租。 同時,對於長期項目,投資者需要支付更多的土地使用費。 有人說這個提議讓中等收入的人更容易購買公寓。肉桂漆
Khuong先生還表示,在50至70年期滿的情況下,如果當時拆除工作,將對土地進行評估以及如何重新劃分以將其歸還給人們。 指定的。 如果 50 到 70 年後,人們不知道他們是否會被安置在那里或其他地方,或者不知道他們的財產的剩餘價值是多少,那將是一個大問題。 此外,該物業的清算和拍賣重新分配給在該項目中擁有公寓的人也需要更明確的解釋,以便新的投資者可以進來購買土地並在土地上重建。
目前,公寓項目也有階段性的改造計劃,所以在50年到70年之後,如果項目的建設質量對人們的生活仍有保障,就需要根據測試結果延長使用年限。 此刻。 同時,為保障群眾利益,投資人在按照50至70年的項目工期出售公寓及土地使用權時,需要調整土地使用費,使產品最終售價符合實際,”Khuong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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