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truongtaichinhtiente.vn) – 自然資源和環境部正在起草總理關於頒布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項目的環境標準和認證條例的決定。
插圖 –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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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現就擬授予綠色信貸和發行綠色債券的項目或項目組成部分提出如下環境標準:
環境標準包括:篩選標準、閾值標準,以及不會對其他環境目標造成重大損害的目標和要求。
草案還明確指出,該要求不會對其他環境目標造成重大損害,包括: a- 符合環境保護規劃、省級規劃、地方環境標準和法規(如適用)是); (b) 符合環境保護法規定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許可和其他要求; c/ 根據自然資源和環境部關於將綠色分類清單應用於某些項目或特定項目要素(如適用)的指導方針。
綠色分類名錄項目或項目要素的認定,適用於需要獲得綠色信貸或發行綠色債券,但無需對綠色分類名錄項目或項目要素進行認證,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國家政策的組織和個人。依環境保護法之規定予以支持。
信貸機構、外國銀行在越南的分行和綠色債券發行人負責考慮和決定是否按規定發放綠色信貸和發行綠色債券。
關於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發行項目的認證,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提供了兩種選擇: 選擇一——由獨立評估機構認證; 選項 2 – 由相關國家機構認證。
據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稱,過去 20 年來,全球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趨勢不斷增長,包括節能、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潔技術項目以及與環境目標相關的項目。旨在實現與保護環境、應對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相關的經濟增長的“雙重”目標。 迄今為止,全球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已成為綠色金融的兩大主要來源,對綠色投資、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並將在短期內大幅上漲,以應對巨額綠色融資. 到 21 世紀中葉實現淨零排放的必要性。
目前,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在許多國家(歐洲、中國、孟加拉國、日本、印度、蒙古、哈薩克斯坦……)以及世界銀行(WB)、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金融機構得到廣泛應用。 (IMF)、亞洲開發銀行 (ADB)、全球氣候倡議組織 (CBI)、經合組織…
2017年至今,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財政部和越南國家銀行初步建立了“綠色項目清單”,並製定了統計和信用報告指導文件。 活動/項目作為綠色信貸發放和綠色債券試點發行的依據。 綠色信貸市場的增長速度遠高於經濟體的整體信貸增長速度; 部分債券發行人試點地方政府綠色債券和企業綠色債券,特別是為可再生能源、風能和太陽能等大型綠色項目發行債券。
但是,上述“綠色項目清單”和指南沒有根據環境目標和效益進行分類的依據,也不是基於越南的選擇標準、閾值和環境指標以及國際慣例; 缺乏法律依據,僅供參考或統計用途。
因此,信貸機構、外國銀行在越南的分行、金融機構和外國銀行有必要建立與特定選擇標準、門檻和環境指標相關的綠色分類清單。 ,管理和實施綠色信貸的授予和綠色債券的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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