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結束與球員10多個月的戀情,陳曼妮曬出新戀情的照片,令前男友嫉妒不已。
2013年12月8日下午,香港國泰港龍航空被迫聯繫26歲空姐陳文怡的家人,原因是她沒有上班,也沒有請假。 接到電話的是Nghi的姐姐Tran Man Trinh。 她說她的家人最近幾天沒有見過 Nghi,認為她是出差。
感覺不尋常,Trinh 和她的父親詢問 Nghi 的手提箱是否被留在家裡。 在臥室打開Nghi的衣櫃後,兩人驚慌失措地發現Nghi的屍體蜷縮在衣櫃裡,還穿著空姐制服,脖子上有傷痕。
法醫得出結論,受害者是被勒死的,死於窒息。 死亡時間為 4 天,即 4/12。
12 月 4 日上午,鄭離家時,Nghi 還沒有去上班。 Trinh 還問她什麼時候可以休息一下出去玩。 Trinh說她姐姐的社交關係很簡單,只有幾個親密的朋友,很少有異性朋友。 Nghi 正在和一個名叫 Ho Hoa Cuong 的男朋友約會。
當被問及時,Cuong 說他於 12 月 4 日去深圳工作。 那天晚上他打電話給Nghi,但沒有人接電話。 警方檢查時間表後,將Cuong從嫌疑人名單中刪除。
警方從 Nghi 家人居住的大樓中回收了閉路電視,發現了重要線索。 12月4日中午,一名男子闖入受害人家中。 Trinh 認出這個人是 Nghi 的前男友,名叫 Mac Tuan Hien。
警方確定 Hien 是主要嫌疑人,但他現在失踪了。
經查,軒於1987年出生於深圳,6歲時隨父母定居香港。 家庭經濟充裕。
不過,軒並不刻苦學習,只是喜歡玩。 他穿著名牌服裝,揮霍無度,經常吹噓自己的愛情。 高中畢業後,顯恩不想按照父母的意願上大學或出國留學,而是自己去打工。
Hien於2012年11月在酒吧認識了Nghi。Hien被苗條精緻的女孩所吸引,主動調情。 他下令將一大束玫瑰送到 Nghi 工作的航空公司,一周內不間斷。 成為情侶後,賢證明是一個勇敢的情人,為 Nghi 舉辦了一場盛大的生日派對,並提供了昂貴的珠寶。
賢在出差後接了Nghi,看到她在同一個航班上和一名飛行員愉快地聊天后,兩人開始爭吵。 他懷疑通姦,但 Nghi 堅持認為他們只是普通同事,並指責 Hien 小氣。
不久之後,Nghi 意外發現 Hien 在社交媒體上與一個女孩發生性關係。 她建議分手,但當顯恩道歉並承諾一切時,她再次原諒了他。
2013 年 8 月,Hien 從一家房地產公司辭職,由於超支,沒有收入,也沒有信用卡債務。 Hien的父母知道他們的孩子花錢大手大腳,所以他們只給每月一定的零用錢。
沒有錢,但顯恩對賭馬充滿熱情,儘管他每次都輸。 為還清信用卡債務,顯文有足夠的藉口向親友借錢,同時要求Nghi轉賬給她,理由是她需要輪換資金。 這麼多次之後,Nghi開始懷疑了。
2013年9月4日,Hien邀請Nghi去一家溫馨的酒店,然後要求貸款。 被拒絕後,軒突然失控,衝上去摀住嘴,捏住Nghi的脖子,威脅要給錢,否則她會拿刀傷害家人。 Nghi盡量保持冷靜,故作溫柔安撫Hien,請給我一些時間收錢。 然後她趁機跑進酒店大堂,讓經理報警。
太害怕了,Nghi決定打電話給Hien說再見。 她還把一切都分享給了父親和姐姐,父親立即要求請假半個月,每天帶兒子上班。
見賢不煩,義漸漸平靜了下來。 分手兩個月後,Nghi 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了 Cuong,並很快成為了一對。
當 Nghi 在她的個人頁面上分享她新獲得的快樂時,Hien 仍在偷偷地看著她。 因這麼快找到新男友而生氣,顯恩多次打電話,然後去Nghi家要求見面。
查了Nghi的工作安排,知道12月4日下午有班機,Hien當天中午就到了,等Nghi開門,走過去,立刻衝過去關上了門。
祈求Nghi無功而返,Hien憤怒地勒死她,批評前女友讓她找有錢的人。 他讓賢打電話請假,然後用一條絲巾在Nghi的製服上勒死他。
知道走廊裡有監控攝像頭,不可能帶走屍體安葬,生怕Nghi的家人突然回來,Hien連忙把死者推到壁櫥的一個很深的角落,蓋了很多衣服,然後把屍體藏了起來。手提箱,以免家人注意到。
臨走前,顯拿走了Nghi的手機和銀行卡。 在電梯裡,他還不忘照照鏡子,理順頭髮。 之後,顯恩去打籃球,和往常一樣在酒吧里召集朋友。 他作證說,他想過投降,但沒有勇氣。
在與密友喝酒時,顯恩供認了罪行。 他說他“從上次開始就想殺人”,並詳細說明了作案過程。
12月7日,Hien扔掉了自己的SIM卡,賣掉了Nghi的手機。 他帶著十萬多元現金,逃到深圳,住在親戚家,幾個月都不敢出門。
經過一段時間的平靜後,顯恩開始去夜店尋找新的女朋友。 2015 年 10 月,Hien 有了她的第一個兒子。 他承認了自己的過去,但她沒有向警方報案,因為她在想她的孩子。 但是因為女朋友的家人阻止了他們,他們最終還是分手了。
賢化用假名打工,遇到理髮店老闆,熱心追求。 女孩把顯恩的照片發給她的父親,沒想到他發現罪犯是被香港警方通緝的,於是偷偷報了案。
2016年10月29日,軒在去理髮店找女朋友時被深圳警方伏擊。 2017年2月,他被押送到香港。
在法庭上,顯恩辯稱,被前女友看不起,憤怒失控,沒有故意殺人。 他承認犯有“過失殺人罪”,事發後他試圖為受害者提供急救。 然而,法醫檢查顯示,受害者的屍體上沒有發現胸口痕跡,心肺復蘇術。
2018年5月11日,顯恩以故意殺人、搶劫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他提出上訴。 2020年4月22日,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馬英 (跟隨 今日頭條, 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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