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舊建築,越南可以向香港(中國)、新加坡、台灣學習什麼?

河內建設部門的數據顯示,首都仍有1579套舊公寓。 在胡志明市,據胡志明市建設局統計,全市共有474套老舊公寓。

多年來,上述兩個人口密集型城市面臨的一大挑戰是舊公寓樓的改造。 特別是,標準是將舊住宅改造與人民住房安全、開發工作、人民同意和企業參與這項工作的要求聯繫起來。

高力越南認為,一些國家的成功經驗可以為越南在這方面提供很好的借鑒。

更具體地說,在中國香港,每年約有 600 座建築達到 50 週年里程碑。 這些舊建築作為單獨的公寓出售給不同的業主,為居民消耗了大量的維護成本,並增加了社區不安全的風險。

為解決城市衰退問題,香港市區重建局 (URA) 和其他法律已出台,以鼓勵私人分時度假物業的業主重新開發他們的土地。

《土地條例》(強制出售重建)於1999年生效。當發展商在一塊土地上取得超過90%的舊樓業權時,便可申請。 安排。 要求出售的企業必須能夠證明相關建築物正在維修以進行重建。

河內和胡志明市多年的舊公寓改造幾乎“停滯不前”。 照片:Thanh Nguyen。

集體談判是新加坡法律認可的《土地所有權法》(Strata)下的一項政策,旨在刺激私營部門參與重建過程。

集體出售需要大多數業主的同意,而不是所有業主的同意,才能出售整棟建築。 對於樓齡不足 10 年的建築物,需要至少 90% 的業主同意,具體取決於股份的價值和所需的共同財產面積。 對於10年或以上的建築物,份額價值需要至少80%的業主同意,並且還需要共同所有權份額。 但是,經濟補償必須高到足以說服業主準備出售。

新加坡的集體買賣市場充滿活力,被視為填補土地儲備的一種流行方式。

在台灣(中國),根據《城市危舊房改造促進條例》,台灣的開發商可以註冊新建築的建設和土地的再開發。 該申請包括重建計劃、土地所有者和公寓所有者的書面同意、政府批准以及符合建築法律法規的建築許可。

為鼓勵私營部門參與,政府可以為重建提供大型建築基礎設施,補貼結構安全評估費,並減免稅收。 近年來申請和批准數量的強勁增長顯示了新舉措的積極影響。 更具體地說,過去 4 年批准的項目數量為 72 個(2018 年)、313 個(2019 年)、1,112 個(2021 年)和 1,951 個(2021 年)。

據 Colliers 稱,城市復興的關鍵是私營部門的參與,政府努力製定新立法以加快這一進程。

高力國際還為舊公寓的翻新故事提供了一些建議。 這需要私營部門的參與,以及政府制定新政策和立法以加快這一進程的努力。 與此同時,良好的財政激勵措施吸引和鼓勵開發商參與,並確保個體業主有合適的安置地點。

此外,根據高力國際的說法,有必要在住房投資和重建過程的各個階段加快縮短和簡化行政程序; 建築物的壽命越長,程序門檻越低。

清阮

Ren Chen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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