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根據北京起草的國安法對 14 名民主活動人士定罪


(今日加州) – 香港高等法院週四裁定,在一起損害香港司法系統聲譽的國家安全案件中,14 名民主活動人士犯有陰謀推翻國家政權罪,另外兩人被無罪釋放。
數十名香港最著名的活動人士因參加 2020 年非正式、非暴力的初選而面臨長期監禁。 共有 47 人被指控,大多數人在審判前被監禁三年以上。
判決於當地時間週四上午作出。 量刑聽證會將在一天後舉行。 其餘 31 名被告對指控沒有提出抗辯。
在 2019 年香港持續數月的民主抗議活動之後,北京於 2020 年對香港實施了新的國家安全法 — — 預計香港將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下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
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最大的國家安全案件的審判受到密切關注,被視為北京製定的法律將在多大程度上用來懲罰異議聲音的晴雨表。 法官裁定,被定罪的男子計劃破壞香港政府的權威,他們的辯護沒有根據。

「這項決定明確表明,政府將不再容忍任何有意義的反對,」加拿大女王大學助理教授、前香港律師張偉文表示。

被告共同代表了整個曾經在香港蓬勃發展的民主反對派——從學生到律師、資深活動人士和新人,他們的觀點從溫和到更極端。 他們的刑期從三年到終身監禁不等。

審判由政府精心挑選的三名審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監督,這與香港普通法體系中陪審團審判的傳統相去甚遠。 法官以「涉外因素」為理由放棄陪審團審判。

不認罪的人包括因 2019 年抗議活動而聞名的前記者 Gwyneth Ho,以及被稱為「長髮」的 68 歲資深政治和社會活動人士梁國雄。 在承認「陰謀推翻」罪名的 C 級被告中,有 27 歲的活動人士黃之鋒、律師戴耀廷以及政界人士等。

由北京起草並在香港未經協商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和「勾結外國勢力」等廣泛罪行定為刑事犯罪。 它改變了香港和城市的機構 — — 包括學校、媒體、立法機關和法院 — — 同時侵蝕了香港承諾的自治權,該自治權本應維持到 2047 年。

2020年非正式初選是在當年國家安全法頒布之前策劃和組織的。 戴泰是一名法學家和活動家,曾在 2014 年幫助發起了抗議活動,導致街道被佔領 79 天。 他們希望親民主候選人能夠在議會中獲得多數席次。

超過 60 萬選民參加了該市 2020 年的初選,但行政部門隨後以冠狀病毒大流行為由決定推遲立法選舉。 批評人士稱,檢方的論點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假設,因為被告沒有機會競選議會議員,更不用說像他們那樣奪取權力並推翻體制。

有些人也擔心該裁決可能會產生超出被告範圍的影響。 例如,允許其空間用作非官方初選地點的小商店可能會發現自己受到牽連。

面臨反對的香港議會於三月通過了一系列名為「第23條」的國家安全法,旨在進一步限制已經所剩無幾的批評空間和公民自由。

香江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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