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粉色公寓書只有50到70年的期限,引發輿論轟動。 因為大多數越南人都有這樣的心態,擁有房子不僅僅是一個居住的地方,而是一種可以保存的財產。
住房法案(修改)由建設部提交審查和諮詢。 根據這個項目,建設部提供了兩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土地法規定的公寓所有權期限。
第二種選擇,根據建築法(結構的年齡),公寓的所有權期限與結構的使用壽命一起確定。 根據此選項,公寓樓將持有有限的時間,取決於建築物的設計或實際用途,取決於每種類型的公寓樓的項目,年份,……而不是長期所有權和目前一樣。
事實上,新加坡、英國、美國、香港等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強制執行公寓期限。 在越南,公寓市場目前有兩種類型的公寓,包括長期公寓和只有50年和70年所有權的公寓。
然而,這一提議也遭到了許多反對意見。 一些人表示同意,因為他們認為這座擁有 50 至 70 年曆史的建築也已經惡化。 雖然許多意見不同意並認為這種和解將影響購房者的利益,因為它是許多人想留給他們的子孫後代的累積資產。
同時,也有很多人不了解目前關於公寓所有權期限的規定。
建築物有永久的粉紅色書嗎?
2013年《土地法》第126條第3款規定,對於出售或者與租賃、租購相結合的住房經營項目,將土地分配給投資者的期限根據項目的工期確定。 . ; 購買土地使用權的房屋的購買者有權獲得穩定、長期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如需繼續使用的,國家應考慮延長土地使用期限,但不得超過本條規定的期限。
因此,對於一個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的公寓項目,在向購買者頒發土地及其他與土地相鄰財產的使用權證明時,公寓將始終以穩定和可持續的方式使用。房屋所有權的方式。
對於外國個人,2014 年《住房法》第 161 條第 2 條 c 點規定,主體有權按照房屋買賣、購買、租賃購買、捐贈和繼承合同的約定擁有房屋,但最高自證書頒發之日起50年,必要時可根據政府規定延長; 房屋所有權的期限必須在證明中明確註明。
如果外國人與越南公民結婚或與居住在國外的越南人結婚,他有權擁有穩定和長期的房屋,並擁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財產權。
關於公寓的使用年限,法律沒有區分土地使用年限為 50 年的公寓或長期公寓。 這是根據房屋法第99條第2款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和房屋所在省房屋管理機構的質量檢查結論確定的。
具體而言,當建築物根據建築法到期或嚴重損毀、有倒塌危險或對居住者有危險時,房管部門必須組織對該建築物進行質量檢驗,並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住宅建築仍然保證用戶的質量和安全,業主可以在檢查結束時指定的期限內繼續使用,但本法令第 110 條第 2 和第 3 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公寓樓損毀嚴重,有倒塌危險,不再保障使用者安全的,省房管部門必須出具質量檢驗結論,並報省人委會書面通知業主。 . 通知內容在人民委員會和省房管局門戶網站、地方媒體上公示。
房屋所有人對新建築物的改造和重建負有拆遷責任,或者按照住房法第99條第3條的規定,將其移交給拆遷和其他建設的主管機關。
在第 1 條中,2014 年《住房法》第 99 條規定,公寓樓的使用期限根據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建築物的檢查結果確定。建築物所在的位置。 .
關於建築工程的等級,第 03/2016/TT-BXD 號通告規定:4 級建築(1 層簡易結構)的使用壽命小於 20 年。 3 級建築(2 至 7 層)的使用壽命為 20 年至不足 50 年。 2 級建築(8 至 20 層)的使用壽命為 50 至 100 年。 一級結構(20層以上)和使用壽命100年以上的特殊結構。
有權擁有公寓樓的人的權利
2014 年《住房法》規定,為翻新或重建建築物而拆除建築物的房東可以重新安置。
具體而言,根據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住宿安置制度是通過被安置人與被安置單位簽訂的房屋租賃、租購、買賣合同的方式實施的。 . 由國家投資; 如果由房地產公司進行,則與項目的投資者簽署。
被安置人除依本款規定安置安置外,亦應依補償扶養安置法之規定考慮補助。
房東不需要就地安置的,可以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按照2014年住房(戶)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安排房屋和宅基地進行安置。 個人有錢自行選擇購買、租用或租住該地區的商品房作為安置用房,或由國家劃撥住宅用地,按照批准的規劃建造自己的住房……)
如果業主希望在現場搬遷,他可以建造面積至少等於或大於舊房面積的新房。
國家投資改建改造住宅,但新舊房存在價值差異的,按照批准的安置方案支付差價; 房地產公司與業主同意投資改造、改建房屋的,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差價。
此外,根據 2014 年《住房法》第 116 條第 3 條,如果國家投資翻新和重建公寓樓,項目投資者必須提供臨時住所或為被搬遷人員支付費用。 . 裝修改造期間的自住住宿; 房地產公司與業主約定投資改建、改建房屋的,雙方約定業主在改建或改建期間的臨時住處。
* 土地法、住房法和不動產法預計將在2022-2023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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