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欲分手未果而處理愛人屍體案

香港在擔任富導演的情婦三年後,陳嘉宜於2012年突然失蹤。

2012年1月,一名四川男子來港報案,他33歲的妹妹陳嘉義(Tan Gia Nghi)在三個多月前失蹤。

Nghi跟隨丈夫定居香港,2006年離婚,並在夜總會當舞女。 2011年10月中旬,Nghi一家人開始失去聯繫。 香港的朋友多次尋找她,但都沒有結果。 當毅的哥哥從四川老家到香港報警時,毅已經三個多月沒有收到他的消息了。

在調查 Nghi 的關係時,警方確認嫌疑人是 41 歲的 Tran Van Tham。 譚先生於1991年移民美國,並返回香港完成學業。 現任國泰君安國際證券公司董事。

儘管譚先生有妻子和兩個孩子,但他自2008年起就與Nghi保持婚外關係,並以愛人的名義在九龍區淘大廣場購買了一套公寓。 2011年3月,Tham的妻子發現丈夫有外遇,要求他立即與Nghi斷絕一切關係,並兩度企圖自殺。

2012年3月,警方在搜查Nghi的公寓時發現房子空了,所有家具都被搬走了,牆壁也被重新粉刷過。 他們只發現了Nghi的三根頭髮,但沒有發現血跡。

本案的關鍵證據是淘大廣場監視器系統。 一般情況下,相機資料會在三個月後被覆蓋。 不過,幸運的是,由於系統故障,監視器無法自動覆蓋,所以Nghi失蹤當天的舊錄音仍然保留著。

監視器顯示的最後一張Nghi的影像是2011年10月5日下午4點15分,她從她居住的E棟21樓電梯出來的畫面。

離開E樓而不被E樓大廳的攝影機記錄的唯一方法是使用緊急出口。 但緊急出口的門通常是關閉的。 一旦打開,整棟大樓都會響起火災警報。 根據大樓管理記錄,沒有使用消防出口或關閉火災警報的記錄。

Nghi 住在 21 樓,所以其他方式離開是不切實際的。 警方在仔細查看影片後也排除了她喬裝的可能性。 因此,Nghi 決心消失在大樓內。

攝影機還顯示,譚於2011年10月6日下午6點52分進入E棟21樓,並於晚上8點34分離開。大購物袋和保鮮膜。 晚上8點56分,他回到21樓,並於晚上10點11分離開。

10月7日上午10點18分,譚某拎著一個大帆布包來到21樓。 上午10點44分,他將袋子裝上車,推到停車場,並於上午10點50分離開。

監視器顯示,Tran Van Tham 用一輛手推車將一個大包運上電梯,到達大樓的停車場。 圖片: 每日蘋果

10月9日,譚洗了車。 10月10日至11日,他叫來一名工人,將Nghi家中的所有家具搬走,然後重新粉刷。

警方相信 Tham 在 10 月 6 日晚上謀殺了 Nghi,然後購買了許多清潔產品來掩蓋他的蹤跡。 受害者的屍體被藏在一個袋子裡,被推出公寓,然後被汽車帶走。 洗車、打掃和重新粉刷公寓都是譚消除犯罪痕跡的方法。

警方測試模擬時,將一名身高約 1.61m、體重 54kg 的女警官放置在一個類似尺寸的帆布袋中。 這樣一來,女孩就可以完全藏在拉鍊袋裡了。

Tham解釋說,10月6日晚上,他來見Nghi討論分手事宜。 Nghi同意分手,也同意將房子重新歸到Tham名下,而她也會搬出去。 然而,她似乎很傷心,並要求譚出去尋求和平。 於是他去買了袋子來裝公寓裡的東西,買了除臭劑來消除煙味,還買了手套來清潔爐子。 他計劃重新裝修公寓出租。

10月7日,Tham到達公寓,發現他的所有物品都躺在地板上。 他以為Nghi在房間裡喝醉了,但沒有檢查,收拾好東西就離開了。 有些酒桶很重,他就用小車來運。

10月10日,Tham回到公寓,看到Nghi的門禁卡放在桌上,旁邊有一張100元的心形紙幣。 所以他以為 Nghi 已經離開了,於是打電話給一名工人。

10月6日後,親友收到Nghi的手機短信,通知他已返回中國大陸。 不過,入境處紀錄顯示她並沒有離開香港。

Tham 聲稱,10 月 6 日後,他用公司電話給 Nghi 打電話,但無人接聽。 警方調查Tham的公司電話記錄時發現,10月6日後,Tham打了3通電話給Nghi的手機,每次手機都同時響起鈴聲或震動。

警方推斷,Tham殺死Nghi後,拿著她的手機假裝還活著,與她聯絡。

Chau Van Tham(白襯衫)因謀殺情人被捕(小圖)。 照片:Stheadline

Chau Van Tham(白襯衫)因謀殺情人被捕(小圖)。 圖片: 標題

在 2015 年 8 月的審判中,譚否認了所有指控。 警方沒有發現屍體、沒有武器、沒有證人、也沒有供述,但陪審團仍一致判定被告犯有謀殺罪,並判處他終身監禁。

陪審團的結論是,根據現有證據,除了譚實施犯罪之外,沒有其他合理的解釋。

九龍總區重案組表示,這將是香港開埠173年來首宗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被定罪的「無屍體謀殺案」。

2017年7月,譚先生提出上訴,因為他認為法官在判決過程中給陪審團的指示不準確且不完整。 根據法律,只有在 Nghi 被謀殺的理論是唯一可能的情況下,陪審團才能對 Tham 定罪。

在這種情況下,Nghi 可能會被殺,或者他可能會躲藏起來。 陪審團無法確定Nghi被謀殺,因此他們不得不選擇有利於Tham的假設,即判定他無罪。

上訴法院推翻了原判,並將案件發回重審。 在等待期間,譚從一個家庭幸福的成功人士變成了事業破產,妻子也帶著兩個孩子離開了。

2017年底,在重審期間,譚首次承認誤殺了Nghi。

此前,檢方又補充了新的證據。 Nghi的朋友作證說,Tham曾提出給他的情人190萬元作為「分手費」。 Nghi接受了這筆錢,但不想再分手。 該朋友表示,Nghi曾打算指控Tham秘密提供股票內幕消息,以便他的女友投資股票獲利,並打算向他認識的記者透露兩人的親密照片,以使Tham蒙受損失。 他的聲譽。

此外,Nghi 的精神科醫生說 Tham 曾經打電話給他的女朋友安排諮詢。 醫生於2011年10月4日見到Nghi,診斷他患有嚴重憂鬱症,並安排10月11日接受治療,但Nghi隨後失蹤。

Nghi向醫生透露,他最初與Tham約會是為了錢,但逐漸覺得自己找到了支持,並想取代Tham的妻子。 事情曝光後,譚的態度完全改變,告訴她不要再打電話了。 最讓Nghi難過的是,Tham的妻子給她發了侮辱性的信息,導致她精神崩潰,失眠,體重減輕了5公斤以上,甚至有自殘的傾向。

根據Tham供述,2011年10月6日晚,他想與Nghi和平分手。 但她卻很激動,不斷地踢他,結果兩人都摔倒在地。 在掙扎過程中,Nghi越掙扎,用力越大,最終將其窒息。

由於害怕內疚,他試圖擺脫屍體。 因為那天他沒有開車去那裡,所以第二天早上他就回來了。 同時,也不要忘記拿走受害者的兩部手機和SIM卡。 他四處尋找地方,最後把屍體裝進了收集站的垃圾車裡。

譚承認過失殺人罪,因為他的行為是出於自衛,並非有意殺人。 當被問到是什麼讓他承認6年前犯下的罪行時,譚回答說:「我很軟弱,我沒有勇氣承擔責任。我對我的妻子不忠,Nghi也死了,我很有用。 「那麼自私,我害怕失去一切,所以我隱藏了一切,但現在我沒有負擔,沒有事業,沒有家庭……我從頭到尾都說實話,希望對一切負責。 人們」。

然而,由於兇殺案發生後處理屍體、冒充受害者躲藏、不舉報真相等一系列行為,陪審團仍認定被告犯有謀殺罪,並判處終身監禁。

此案已成為香港電影人關注的話題 停靠港 (2015)和 惡魔之路 (2018)。

星期二 (根據 明報, 蘋果日報


Shen Ji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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