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委員會就修訂的土地法進行磋商

為貫徹落實第十五屆國會第四次會議的內容,國民議會民族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就土地法草案(修正)進行了磋商。 .

會議報告顯示,土地法草案(修訂)旨在克服2013年土地法的不足和局限,同時針對現實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增加新的政策。 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經過8年多的實施,由於社會經濟關係發生了諸多變化,加之國家出台了許多與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相關的政策和法律,土地法揭示了一些缺點和局限。 會上,與會代表對解決少數民族居住地和生產性用地問題非常感興趣。

根據2019年53個少數民族社會經濟狀況調查結果,全國有24532戶無居住用地的少數民族農戶,21.04萬戶需要支持居住用地的少數民族農戶生產。 與會代表認為,此次土地法修正案將對少數民族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與會代表建議起草委員會認真吸收和研究該法對少數民族的影響。

基本上,該法案的提出與現行的土地法類似,增加了 2 章(增加了 1 章關於土地資金的發展,將徵地、徵地、補償等章節分開),安置援助在2 章)。 《土地條例草案》(修訂)包括 237 條,其中 48 條保持不變; 修改完成153篇; 新增36篇,刪除8篇。

履行 :
維和
洪公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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