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火災造成56人死亡、37人受傷,不僅造成痛苦的死亡,還摧毀了許多家庭的幾乎所有財產。 居住在那裡的許多人都是知識分子和年輕家庭,但即使擁有像這座大樓這樣的家也是許多城市地區的人的夢想,而不僅僅是在河內。
中等收入,幾億買,幾百萬租,這樣的住房已經是只有極少數在城市工作的人才能滿足的條件了。 許多其他人無法找到滿足最低要求且足夠安全的住房,因為他們的收入不足以維持他們的生活。
幾代人以前,當一個年輕的知識分子被招募到一個國家組織時,他可以被分配到宿舍的一部分。 今天,這是不可能的,公務員的起薪肯定不夠。 租一個像剛剛燒毀的迷你公寓那樣的地方。 這種無形的障礙肯定會阻礙年輕人畢業後到城市尋找機會。 但這還不是全部:出生在城市或郊區的年輕人也會面臨巨大的挑戰,發現自己在出生的地方很無助。 擁有一個安全的居住地和最低限度的生活條件是許多人無法克服的巨大挑戰,而如果他們想組建家庭、生兒育女並撫養孩子,挑戰就更大了。
我面對的是香港和台北年輕人的消極和令人沮喪的態度。 經常載我去台北的年輕司機很活潑,英語說得很好,意志堅強,但談話中他仍然談到了他們這一代人在台北的可能性變得遙遠時的僵局。 。 “但我回不了家鄉,我不想回,也不能像父母那樣當農民,而且如果回去了,那裡也沒什麼可做的。”
這些滯留在城市迷失方向的年輕人所散發出的負能量,一旦被壓抑,就會成為社會和自身的危險。
像剛剛在河內發生的火災一樣,住在類似建築、公寓、住宅區、汽車旅館房間等的人們當然不會擔心。 居民,或者今天來醫院照顧家人的人,並不害怕2018年De La Thanh的火災或這次火災,但他們別無選擇,因為他們的條件只能適應這樣的火災。 住房。
他們可以購買繩梯來逃生,但如果政府出於消防安全原因強迫他們離開家園,他們根本就不能,因為他們沒有選擇另一個地方或居住。
香港或台北也和我國其他城市一樣,經歷過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過高、超出中產階級承受能力的時期。
我們開發工業園區、生產區的時候,成千上萬的青年工人來上班,幾乎沒有計劃去組織幾千人、幾千個新家庭的住宿和生活。 最終,這種人口和社會壓力將壓迫鄰近的村莊。 我們反其道而行之,當一個工業設施建成後,附近就為在那里工作的人建了一個宿舍,就像曾經在曹縣出現的宿捨一樣。 這些樹葉就在剛剛發生火災的地方旁邊,靠近橡膠、肥皂和煙草工廠。
我們現在應該認識到,如果不真正關注社會因素作為發展戰略的一部分,就不可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我們不能過多談論將土地視為一種資源,但卻忽視或低估了適當使用這種資源為工人服務的必要性,工人是創造和建設社會繁榮和榮譽的主要力量。
我們現在討論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如果分配給房地產公司,就很難滿足住房需求,也很難保證工人的入住條件,因為他們的首要任務是為公司創造利潤。 社會住房應以租賃而非銷售為導向,並應給予一切可能的激勵措施來發展租賃住房,特別是在大型工業和生產中心以及城市地區。 快速的城市化和高人口密度。 我們還應該考慮建立一種機制,讓工業設施投資者能夠以務實、免稅、零成本的方式建造公務員和僱員可以使用或租賃的宿舍……
我真誠地希望,在下屆會議討論土地法和住房法時,國會代表們能夠記住河內的悲慘火災。
有關土地和住房的政策和法律應旨在為工人創造穩定和安全的住房,而不是簡單地將其視為可供開發和提高預算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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