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公寓書有效期只有50-70年,這是不祥之兆嗎?

對所有權感到困惑

在建設部提交評估諮詢的《住房條例草案(修訂)》中,提出了兩種方案:

第一種選擇,土地法規定的公寓所有權期限。

第二種選擇,公寓的所有權期限根據《建築法》規定的工程使用期限(工程期限)確定。 根據此選項,公寓樓將在有限的時間內持有,取決於建築物的設計或實際用途,根據每年的每種建築類型的項目,…而不是長期像現在這樣的所有權。

由於對到期後所有權的擔憂,建設部關於僅持續 50 至 70 年的公寓樓的提議存在爭議。

事實上,新加坡、英國、美國、香港等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強制執行公寓期限。 在越南,公寓市場目前有兩種類型的公寓,包括長期公寓和只有50年和70年所有權的公寓。

然而,這一提議也讓許多住在公寓樓的人,以及專門投資公寓領域的房地產公司感到擔憂和質疑。

住在北斗廉區一棟樓裡的阮黃華女士說,除了向親友和銀行借錢買房外,她和丈夫積累了多年。 目前仍然每月支付銀行利息。 如果建築物的壽命只有 50 到 70 年,那麼在那個時期結束時,您的家人和孩子會在哪裡?

同樣,Nguyen Van Nam叔叔在Minh Khai Street-Hai Ba Trung區買了一套公寓也想知道:我給我的孩子買了這套公寓,也許我的孩子以後也會給他們留下遺產。 但是如果我們只有50年的任期,那麼到那時我們還剩下什麼資產呢?

像阮文南一樣,以越南人的普遍心態,擁有房子不僅僅是一個居住的地方,而是一種可以保存的財產。 如果公寓有50-70年的期限,那和租昂貴的房子有區別嗎?

50年“粉紅皮書”到期後需要保護資產

對此,建設部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管理司司長裴宣勇先生表示:根據作品的設計壽命為公寓發放限期粉紅書僅適用於修改後的法律生效,對符合先前規定的公寓不追溯。

如果實施定期紅皮書發行計劃,期滿後,有關部門將對建築物的質量進行檢查,如果能保證承載能力和安全性,將予以延期。 沒有什麼可以把人踢出公寓的。

越南城市發展規劃協會副會長、建築師 Dao Ngoc Nghiem 表示:目前,根據住房法、現行土地法的規定,越南男性公寓粉皮書的發放目前分為兩類。 . 在租賃土地上建造的用於商業或服務目的的公寓樓將收到一本粉紅色的書,期限為 50 至 70 年。 建在穩定的長期住宅用地上的公寓大樓有粉紅色的書,使用壽命長。

然而,越南城市發展規劃協會的 Nguyen Huu Nguyen 博士對這一回應仍不滿意。 他建議建設部應該更具體地說明人們的粉紅書到期時會出現的問題。 屆時,公寓將被拆除,人們是否有權使用新公寓,還是會被剝奪財產?

Nguyen表示,如果50至70年的使用期限屆滿,國家將授予人們使用另一套公寓的權利,該權利是根據當時公寓的價值計算的。 人們可能不得不支付折舊和額外費用來修理和建造公寓。 這是合理的。 對於今天人們無限期擁有的房屋,這被認為是買賣。 同時,如果粉紅皮書是固定期限發行的,在到期階段,國家和投資者有責任重新評估房產質量,並有計劃繼續延長或轉換所有者的產權。 . 到另一個街區的公寓。 這幾乎是所有權保證的一種形式。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也很難保證人們的使用價值,因為沒有人可以提前預測未來 50 到 70 年的市場會是什麼樣子來定價或承諾轉換商品的價值。 屆時,這套公寓值多少錢,相應的轉換如何,將由市場決定。

Global Housing Management Company 董事總經理 Nguyen Duy Thanh 先生持有同樣的觀點,他指出,從人們的角度來看,他們希望擁有長期所有權,這樣房產就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貶值。 有期限的所有權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有必要傳播給人們理解:在擁有公寓的時候,土地使用權所有權的區別是長期的,而作為公寓的土地上的財產是有期限的。 . 公寓內土地的使用權為共同所有權。 公寓到期後,國家可以拆除但公寓土地,居民可以選擇另一家公司重建或土地將由國家拍賣,所得收益將根據公寓所有權的百分比在人民之間分配。

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 (HoREA) 主席 Le Hoang Chau 先生表示,政策制定者必須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他說,今天的公寓樓大多建在穩定的長期住宅用地上,因此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穩定和長期的。 公寓有生命週期的項目,當期限屆滿時,有義務重新檢查質量。 如仍能保證安全,應延長使用時間,直至建築物退化或不安全時,應拆除。

但是,如果發生拆遷,公寓業主必須有出售舊公寓的權利和改造改造單元上的建築用地使用權,或者公寓業主可以支付重建費用。新建築本身。

周先生說,不可能僅僅因為老公寓的建設有問題,而是新規定的適用只對國家有利,而忘記了人民的利益。 不可能機械地規定所有公寓樓的使用壽命都是50年或70年,這與居民的長期住宅使用權不相容。 使用條件的規定必須保證公寓的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建造家庭的公寓樓。

公寓投資者很難

從業務角度來看,EZ Vietnam Real Estate Joint Stock Company 總經理 Pham Duc Toan 先生表示,這個短期的建議很難實施,因為它必須更正許多規定,特別是修改這兩個規定。土地法。

對於分析,公寓樓由土地使用費、建築成本和其他成本組成。 土地使用費與商業和公用地以及住宅用地之間的差異並不算太大,因此投資者將大幅降低房屋價格,如果有的話。 如果申請定期公寓只會影響到人的財產,尤其是在抵押公寓借錢買房的時候。 長租公寓的價值會不同於定期公寓,這會影響購房者的利益,降低公寓的價值。

Toan 先生表示,現在公寓或辦公樓已經實施了時間限制,如果現在發給自有房屋的限時手冊,這很難做到,也不可行。 因為商業用地和服務用地與同一塊住宅用地,同時徵收不同的土地使用費,會產生衝突。

Hai Phat房地產股份公司總經理武金江先生持相同看法,擔心如果對公寓實行有限所有權,當有期限的公寓價格可能不會上漲時,會影響公寓市場。與永久公寓的價格相差很大,因為這兩種土地之間的房產稅差別不大。 屆時,公司將更難出售。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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