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巨頭警告香港數據法可能會將他們趕出去

DNHN 包括谷歌、臉書和推特在內的科技巨頭已經警告香港,如果香港繼續實施其擬議的數據隱私法,就會出現外流。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代表亞洲 15 家最大科技公司的行業團體對香港計劃修改其隱私法表示擔憂。  © 路透社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代表亞洲 15 大科技公司的行業團體對計劃修改隱私法表示擔憂。 照片:路透社。

在致當地隱私監管機構的一封信中,代表亞洲 15 大科技公司的行業組織對該提議表示擔憂。 這些公司表示,他們將限制言論自由並避免危及員工,他們可能會因未能遵守當局刪除內容的要求而受到起訴。

繼 2019 年全市抗議活動後,香港於 5 月對其數據保護法進行了修訂,抗議者在抗議活動中發布了有關警察和官員電子政務的個人信息。 與此同時,政府維權人士在各種網站上發布了民主派議員、活動人士和記者的個人信息。 將某人的個人信息發佈到網上以使其受到他人騷擾的行為(或在香港,這也稱為 doxxing)。

數據保護提案表明,違規者可能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和最高 100 萬港元(128,800 美元)的罰款。

行業組織亞洲互聯網聯盟稱人肉搜索是“嚴重關切的問題”,但表示該法案將迫使科技公司“限制在香港的投資和提供服務”,並將影響企業和國內消費者,為交易設置障礙” .

據日經亞洲新聞網站報導,在 6 月 25 日發給個人數據隱私專員的一封信中,c.包括 Apple、Facebook、Google、Expedia、Amazon、Line、LinkedIn、Rakuten、SAP、Airbnb、Twitter、Grab、Yahoo、Booking.com 和 Cloudflare 在內的聯盟成員還沒有計劃離開香港市場。

在北京在一年前對亞洲金融中心實施全面的國家安全立法以控制政治問題後,全球科技公司在香港面臨著越來越不確定的未來。 大型科技公司表示,他們暫停了香港執法部門對用戶數據的要求。

報告稱,在隱私法生效後的六個月內,Facebook 拒絕了香港政府提出的 202 項用戶信息請求,其中包括與 Instagram、Facebook Messenger、WhatsApp 和 Oculus 相關的數據。

工會的信以及七頁的法律修正案建議稱,對“doxxing”的模糊定義會造成“誤解”。

信中還指出,禁止再版個人信息可能會阻礙信息的自由流通,損害長期以來一直希望保持其國際貿易樞紐地位的香港的聲譽。

該團隊指出,將員工違規定罪是“不必要和過度的”,因為這些平台對 doxxing 用戶的行為以及外國地區總部提供的大部分服務沒有編輯控制權。

該協會寫道:“對子公司員工提起訴訟的可能性會給企業造成不穩定,並影響香港作為創新和科技中心的發展。” 《泰晤士報》指出,自由開放的互聯網對香港在這些領域的發展至關重要。 .

亞洲互聯網聯盟首席執行官傑夫·潘恩(Jeff Paine)已要求與香港隱私專員舉行視頻會議,討論擬議的變更並提出解決企業利益模糊問題的建議。

但香港隱私監管機構強烈反對有關新法律將影響言論自由和外國投資者權利的說法。

私隱專員阿達·鐘告訴香港貿易電台說:“這些修正案只是為了打擊非法的人肉搜索活動,違法的程度將在法律中明確界定。”她補充說,歡迎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她將很快會見聯盟充分了解該集團的意見。

包包(根據日經亞洲)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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