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告企業在香港做生意的風險

據路透社報導,在中國去年在香港實施新的國家安全法後,拜登政府於 7 月 16 日發布貿易諮詢,警告美國公司在香港開展業務的風險。

美國國務院、經濟部和國土安全部的商業指南告知在香港經營的企業,它們受包括國家安全法在內的當地法律管轄,根據該法律,可以逮捕外國公民,就像美國公民一樣誰被逮捕了。

該通知還稱,公司目前面臨與未經授權的電子監控或被迫將公司和客戶數據移交給當局相關的風險。

美國官員補充說,個人和企業應該意識到與受制裁的個人或實體互動的潛在後果,並警告他們可能因遵守美國和國際制裁而面臨來自中國的報復。

該通知是在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下令停止根據美國法律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以懲罰中國對前殖民地英國的“壓迫行為”的一年多之後發出的。 .

該建議稱,公司應考慮在香港維持業務或員工的潛在聲譽、經濟和法律風險,並應重新評估該決定。

“過去一年香港的事態發展給跨國公司帶來了明顯的運營、財務、法律和聲譽風險,”路透社的一位高級官員說,拜登總統說。

這位官員補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政府採取的政策破壞了對個人和企業在香港自由合法經營至關重要的法律和監管環境。”

幾天前,華盛頓就在中國新疆地區開展業務的風險日益增加向公司發出警告,理由是這裡的強迫勞動和侵犯人權行為。

上週,美國政府又將 14 家中國公司和其他實體加入了經濟黑名單,原因是他們涉嫌在新疆侵犯人權和進行高科技監控。

7 月 15 日,消息人士告訴路透社,華盛頓將於 7 月 16 日對七名中國官員實施制裁,這是迫使北京政府為前英國殖民地“法治受到侵蝕”承擔責任的最新嘗試。 1997年回歸中國。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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