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中集團股份公司因行政違法被罰款 9000 萬越南盾

近日,北寧省人民委員會Dao Quang Kha – PCT先生簽署了一項決定,對Hanaka集團股份公司的行政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金額為9000萬越南盾。

花中集團股份公司曾有違規行為:“未經消防設計證明或書面批准,將工程項目和工程投入使用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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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aka Group Joint Stock Company 因在防火和消防領域的行政違法行為被罰款 9000 萬越南盾

本處罰決定是北寧省當局根據《行政違法處理法》(2020年修訂補充)第57條、第68條、第70條、第78條、第85條作出的。

考慮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 144/2021/ND-CP 號政府法令,關於製裁社會保障、秩序和安全領域的行政違法行為; 預防社會弊端; 防火; 預防和打擊家庭暴力的急救、救濟協會

考慮到 2022 年 6 月 3 日的行政違規 n°176/BB-VPHC 報告; 考慮到省人民委員會主席2022年1月13日第51/QD-GQXP號決定授予行政處罰權;

據了解,花中集團股份公司總部位於胡志明市花中工業園區。 北寧省土山市。 公司代碼:2300296337。

股份公司工商登記證號:2300296337; 發行日期:2007 年 2 月 14 日; 簽發地點:北寧省計劃投資廳; 法定代表人為文玉英先生; 職務:董事長。

對花中集團股份公司的製裁決定表明:

Hanaka Group Joint Stock Company 受到以下制裁和救濟:

a) 主要處罰形式:罰款

具體來說:罰款9000萬越南盾(9000萬越南盾); b) 附加處罰:否; c) 糾正措施:對燒傷和消防進行評估、批准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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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中集團股份公司被稱為多行業企業。 近日,花中集團進軍房地產領域

糾正措施的實施期限: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 30 天。

必須支付因受制裁的花中集團股份公司而組織實施糾正措施的所有費用。

如果超過期限,花中集團股份公司不自願遵守制裁,將依法強制執行。

Hanaka 集團股份公司有義務在收到決定之日起 10 天內向北寧省國庫繳納罰款。

花中集團股份公司於 1994 年由花中電器廠前身宏玉有限公司引進成立,經過 25 年的發展,董事長兼總經理文玉英已使花中成為最大的民營經濟企業之一越南該行業的多集團。

憑藉廣泛的商業產品,Hanaka 推出了電線電纜產品、製造變壓器、電機、電錶和發電站。

Hanaka也被稱為食品和飲料行業生產和銷售罐頭食品的公司之一。2018年,Hanaka集團開始專注於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地板、酒店、餐廳、辦公租賃、商業服務、等等

目前,該活動涉足房地產,開發240公頃城市空間、350公頃工業園區、Hanaka Paris City智慧城市項目:位於Tu Son海洋中心的Paris Dream; 香港倫敦購物中心綜合體項目…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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