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nh Tien Dung 創建並領導 18 家“幽靈”公司偽造 105 份出口合同,將超過 5100 萬美元或超過 12.05 億越南盾轉移到海外。
公安部公安偵查局出具偵查結論,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財產詐騙案34名被告人; 濫用職權侵占財產; 非法跨境運輸貨幣; 製造假冒產品; 走私; 在 Thu Duc Housing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Thuduc House) 接受與不當行為有關的賄賂。
在本案中,被告人Trinh Tien Dung(49歲)被認定為整個犯罪線的策劃者、領導者、指揮者和操作者。 Dung 和 16 名同夥被指控犯有同樣的非法運輸貨幣過境罪。 然而,被告人鄧某在逃,調查機構將鄧某的行為分拆成另一案,一旦抓獲,將在稍後處理。
被告人從左到右:Nguyen Vu Bao Hoang; Nguyen Ngoc Truong Chinh; 阮氏碧玉; 全明團; 阮文蘭。 圖片:公安部。
根據結論,Trinh Tien Dung 領導在越南和國外成立了多家公司,進行記錄、進出口貨物。 在美國、柬埔寨、香港、馬來西亞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Dung已成立並使用13個法人實體簽訂進出口合同、貨運代理等。 與該國公司簽訂進出口合同,虛增增值稅,挪用超過3650億越南盾的國家資金,同時將資金從越南轉移到海外,反之亦然。
具體而言,從2019年到2020年,為了將資金從越南非法轉移到海外,從海外轉移到越南,Dung指示下屬偽造含有假Adobe軟件的Ram、Chip、CD Rom和DVD Rom。
其後,Dung 下令創建 18 家“幽靈”公司,並辦理了出口含有假 Adobe Rom 軟件的 CD-ROM 的手續,以便將資金從越南轉移到國外。 Dung 還帶領 Tran Hoan Tien、Tran Nhat Thanh、Le Thi Dieu Quynh… 建立了關於 What’sapp 軟件的討論組,以交換和統一匯款。
調查機構認定,Dung 集團與美國、柬埔寨和香港的 7 家 Dung 公司簽訂了 105 份虛假合同,從越南向海外非法轉移超過 5100 萬美元或超過 12.05 億美元的越南盾。
調查期間,當局澄清了超過4800萬美元的海外現金流,而2019年轉移的剩餘330萬美元沒有收到澄清數據。
此外,Trinh Tien Dung 下令越南 14 家公司向 Dung 在美國和柬埔寨的 6 家公司辦理出口貨物的手續,包括公羊、木屑和油漆,以便將資金從國外轉移到越南,以產生境內外企業現金流,收取轉賬金額0.8%至1.2%的服務費,在國外購買房產,在越南投資房地產,個人消費 通過上述方式,該集團非法轉移2270萬美元,相當於5280億越南盾給越南。
作者: Duong Quynh Tr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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