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回應胡志明市選民關於住房和土地開發的請願書

部長 金融家 胡德福剛剛就胡志明市選民關於加快重建和管理由該市中央機構、單位和企業管理的房屋和土地的請願書發出了書面答复。

胡德福部長表示,胡志明市根據政府總理 2001 年第 80 號決定和隨後的 2007 年第 09 號決定,在胡志明市試點實施房屋和土地的重建和處理。

在落實上述政策過程中,財政部作為批准重建管理計劃的機構,會同各部委、各地區、各地方對房屋和土地進行整頓和管理。 和地方。

至此,胡志明市各部委和中央機關的房屋土地已基本獲得財政部批准,可以按規定對房屋土地進行整頓和管理。 僅少數尚未獲批的房屋、機關單位用地等,劃撥土地用於投資辦公建設; 房屋、土地狀況復雜,加工時間長; 一些機構和單位的房地產尚未關注申報、報告和提出重組方案。

此外,根據第 167 號政府令和第 67 號政府令的房屋和土地重建和管理程序,財政部在與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協商後批准了該計劃。

但迄今為止,仍有多宗部委、中央機關的房屋土地被財政部提出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徵求意見,但財政部未收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根據其權限審批意見。

今後,財政部將繼續與各部委、分支機構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協調,加快推進進程。 財政部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盡快提交文件,對部委和中央機構房屋和土地的重建和管理擬議計劃進行評論,以確保進展。

Shen Ji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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