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供應商稅收達 3.2 萬億越南盾

據財政部消息,經過8個月的國外供應商門戶網站建設,截至目前,已有41家國外供應商完成登記、申報和納稅。 以這種方式幫助稅務部門為國家預算籌集了近 3.2 萬億越南盾。


據財政部稱,在越南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供應商門戶網站的啟用是對在越南經營的外國供應商進行稅收管理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大企業稅務司(稅務總局)司長Nguyen Bang Thang先生表示:該門戶網站投入運營,為外國供應商積極行使直接登記、申報和納稅的權利創造了有利條件,從而降低了成本. 和時間,減少繁文縟節並提高數字經濟中的業務效率。

眾所周知,越南是東盟地區通過在線門戶向外國供應商徵稅的前四大國家之一,這表明越南對商業活動、電子商務、基於數字平台的企業徵稅的主權。

據大工商稅務司負責人介紹,自2022年3月21日起,境外供應商門戶網站上線8個多月後,截至目前,已有41家境外供應商通過境外供應商登記備案納稅。美國等多國門戶; 荷蘭; 韓國; 新加坡; 香港; 愛爾蘭; 瑞士、澳大利亞…… 納稅總額超過31.77億越南盾,其中:近1.9萬億越南盾由外國供應商通過外國供應商門戶直接申報繳納,其餘由越方繳納。 Facebook 是 17,480 億美元,Google 是 9,790 億美元)。 其中,06年Meta(Facebook)、谷歌、微軟、TikTok、Netflix、Apple等主要國外供應商佔據了越南跨境數字平台電子商務業務服務收入市場份額的90%。 越南稅務登記、稅務申報和納稅。

Nguyen Bang Thang 先生表示,在越南提供跨境服務的外國公司的管理不僅履行管理稅收的職能,因此需要政治制度和服務用戶的參與。 下一步,大企業稅司將繼續完善規範和引導合規的法律依據; 根據風險原則構建大型數據庫(大數據)進行分析和稅收管理。

從長遠來看,稅務行業將鼓勵國外供應商通過稅務代理人進行納稅申報,從而通過稅務代理人的文件和數據對國外供應商的納稅義務進行檢查和審查。 此外,電子商務和數字服務領域的稅收控制和審查將主要在稅務局總部進行,通過比較交易大廳的數據、支付數據等、銀行對賬單和納稅人提交的數據.

“大企業稅務部門確定,加強電子商務業務稅收徵管是一項重要任務。電子商務業務稅收徵管建立在公平統一的原則之上,同步適應數字化營商環境的變化。平台;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分支機構和地方,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用戶進行管控和支持。納稅履行納稅義務,營造良好環境,鼓勵生產經營,同時具有震懾和對企業電子商務活動違反稅法的處罰。”。

Nguyen Bang Thang 先生 – 稅務總局大企業稅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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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 Chen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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