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10 年,毒品是如何流入越南的?

(Dan Tri) – 在過去的 10 年裡,犯罪分子有數百種方法來偽裝自己,將毒品走私到從世界各地到越南的航班上,反之亦然:混合嬰兒奶粉、洗髮水、面霜來刷牙……

十年前(2013 年 11 月下旬的一天),台灣警方發現了從新山一機場運往桃園國際機場的 600 個海洛因肉餅。 上述數量的“可怕”毒品被藏在12個道爾頓牌揚聲器中,裝在一個容器中。

詭計已經揭曉

當局通過調查了解到,該案犯罪專業性強、預謀深謀遠慮。 他們用來運送海洛因的擴音器每個重達十多磅。 如果不合適,他們會再買一個。

貨物已被一家公司宣佈為危險品(煤炭、電池、放射性、腐蝕性、傳染性物質、槍支等)。 然而,就在辦理上述貨物往台收發手續當天,機場一台價值近120萬美元的專用掃描儀突然出現故障,無法正常工作。

測試被轉移到另一台掃描儀,因此掃描儀沒有檢測到毒品。 於是,這批載有近230公斤海洛因的大件貨物,由華航C15886班機轉運,安全抵達台灣。

藏在牙膏管中的毒品(照片:胡志明市海關)。

2016 年 9 月底,在新山一機場,一名名叫 SA 的泰國女子攜帶 1.73 公斤可卡因(價值約 110 億越南盾),這些可卡因被小心地藏在香盒中,然後存放在機場的手提箱中。抓住。

2013-2016年期間,根據公安部毒品犯罪偵查局評估,外國人(非洲裔、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美國、中國等國家的越南僑…)而越南人研究過,應該利用空中交通管制的漏洞,在國際和國內航班上運輸毒品。

非裔美國大亨僱傭越南婦女在非越中航線空運毒品也很常見。 一種常見的策略是將毒品層壓,將它們放在圖片、書籍封面、鈕扣中……或者有犯罪集團將毒品藏在皮涼鞋下,例如 Doan Nguyen Minh Chau(SN 1979,胡志明市)。

將毒品存放在雙底行李箱中也是現階段流行的策略。 3名菲律賓國民在多哈(非洲)-曼谷(泰國)-河內(越南)航線上運送13公斤“冰毒”毒品的案例就是一個例子。 他們將這種“冰毒”藥物擠得稀薄,裝在黃色尼龍袋中,塞在行李箱底部的“骨頭”層後面,然後用膠帶固定,縫上一塊布覆蓋起來。 如果使用這個技巧,機場掃描儀就很難被發現。

更狡猾的是,犯罪分子還將毒品混入洗髮水盒、兒童牛奶盒等食品中,以避免當局的注意。 2016年8月10日,內排國際機場火車站聯合內排國際機場海關查獲中國香港公民丁德慶攜帶近2公斤合成毒品、2多公斤合成毒品和4.5公斤偽裝的可卡因。 在托運行李箱中的 12 罐 Knorr 雞精粉中。

一些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美國等國的海外越南人甚至吞下毒品從越南空運到其他國家,結果被毒死並被發現。

2021年4月,河內海關查獲一批貨物,包括36個包裹,重量超過400公斤,其中13個包裹裝有毒品,從荷蘭阿姆斯特丹空運到Noi Bai。 包裹上有收件人地址在胡志明市河內平陽海陽。

2023年1月6日,毒品犯罪調查處和河內海關查獲來自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3份提單,包括8個包裹、箱子,總重量超過205公斤。 在子彈中,這個盒子裡裝著98公斤的合成毒品,其中包括2000包“歡樂飲料”。

越航4名空姐從法國向越南運送超過11公斤毒品案件的證詞(圖:ST)。

最近,行李進口程序小組(海關分局)於 3 月 16 日上午發現了 4 名越南航空公司空乘人員乘坐 VN10 航班從法國運送毒品到越南的案件。 Minh Ville)在掃描從巴黎戴高樂機場(法國)到胡志明市新山一機場的 VN 10 航班機組人員的行李時。

結果,在掃描過程中,行李進口程序團隊發現了隱藏和偽裝在牙膏管中的毒品。 4名空姐稱,在法國曾有一名(身份不明的)人“把貨物帶回家”,並支付了超過1000萬盾。 由於長途飛行太累,乘務員只看了幾管冰激凌,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 抵達新山一機場後,職能部門進行了檢查並發現了情況。

10年奮鬥

2016年時,預防毒品犯罪機構公安部領導確定,為有效打擊航線毒品犯罪,需著力完善毒品防控措施. 海關和航空安全部隊、移民機構。 同時,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非法毒品交易和航空運輸高風險對象的檢查、控制和嚴格管理。

乘客在新山一機場接受檢查(插圖:Cao Bach)。

當局認識到空中打擊毒品的一個非常重要和有效的問題,即在協調和交流與毒品有關的犯罪方面的國際合作; 重點是那些有飛往越南的航班或被犯罪分子用來非法銷售和運輸毒品的國家。

因此,調查機構建議機場應配備並投入使用現代毒品控制和檢測手段,例如用於檢測行李中毒品的掃描儀、X 射線 – 光學檢測體內隱藏的毒品、嗅探毒品離子……

調查機構還建議使用位於機場的人體掃描儀,主要是在有許多國際航線的主要機場,如新山一機場、內排機場……

公安部表示,到2021-2022年,近年來,在對外開放和與全球經濟深度融合的趨勢下,以及越南投資擴建機場,簡化進口海關手續的要求貨物出口意味著通過空運、快遞和郵寄方式非法貿易和運輸毒品的情況在貨物性質和範圍上都比服務有增加的趨勢,詭計多端,以內排機場(河內)最為老練), 新山一機場 (HCMV)。

為有效打擊航線上的毒品犯罪,需要著力改進海關、航空安全和移民部門的專業措施。 : 天團)。

由於全球Covid-19疫情的影響,各國之間的旅行受到一定限制。 然而,從英國、比利時、德國、荷蘭……通過航空、快遞和郵政服務將非法毒品運輸到越南的案件數量仍然很複雜。

職能部門已經發現並摧毀了眾多網絡並繳獲了大量毒品。 對象的伎倆主要是把毒品藏在禮物裡,現代藥品、牛奶、功能性食品、化妝品、兒童玩具、衣服……他們冒充進出口公司,委託多家不同的公司偽裝毒品的身份和產地——含貨物。

運輸非法毒品可判處死刑

根據聯合通告 17/2007/TTLT-BCA-VKSNDTC-TANDTC-BTP 第 II 節第 3.2 條第 3 條,非法運輸毒品是指以任何形式將毒品從一個地方非法轉移到另一個地方。

其中,非法運輸毒品的形式包括:通過汽車、飛機、輪船……等不同方式非法運輸毒品; 在公路、鐵路、航空、河流、郵政等不同的旅程中…… 將毒品放在襯衫口袋、褲兜、吞入肚子、放在手提箱等行李箱內部等非法攜帶毒品的行為, 包。 .. 沒有購買、銷售、擁有或非法生產其他藥物的目的。

明知他人販賣毒品的目的,為他人非法持有、運輸毒品的,以販毒罪從犯追究刑事責任。

2015 年《刑法》(2017 年修訂)第 12 條第 1 款規定,年滿 16 周歲的人觸犯非法運輸毒品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犯有非法運輸毒品罪的違法者可根據《2015 年刑法》(2017 年修訂)第 250 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而言,根據本條第一款的內容,本罪最低刑罰為2年有期徒刑。 如果行為人符合第四條規定的條件,死刑是對犯罪的最高刑罰。

更具體地說,第 4 條規定了以下情況:鴉片樹脂、大麻樹脂或古柯提取物重量在 5 公斤或以上; 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苯丙胺、搖頭丸或 XLR-11,重量在 100 克或以上; 古柯葉; 口渴葉(Catha edulis 的葉子); 大麻植物或其他植物的葉、根、莖、枝、花、果實或含有政府規定的重達 75 千克或以上的麻醉物質的部分; 幹罌粟果實重量在 600 公斤或以上; ….

Huang Xianliang

“令人髮指的謙虛咖啡愛好者。食品專家。熱情的麻煩製造者。邪惡的酒精專家。”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