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 Viet – 敵人生活的四個方面
目前,越南80%的OTT市場份額來自跨境公司,這意味著越南市場的大部分利潤都流向了國外。 毫不誇張地說,越南各大OTT企業“四面楚歌”,以狹小的市場份額分一杯羹。
隨著國內市場,觀眾的普遍心理總是在尋找新事物,因此幾乎所有外國OTT平台來越南時都因為內容豐富而非常受歡迎,因為它們是未經審查的,其中許多色情平台,暴力和歷史扭曲內容。
此外,越南的一些內容製作公司準備簽訂合同向國外平台提供內容,但卻背棄了國內OTT的高價。 由於全國OTT之間的競爭,這導致全國電視頻道套餐的內容價格上漲,沒有任何解釋。
此外,越南的 ISP 對 Google、Facebook 等跨境 OTT 資本主義應用程序有支持帶寬和 CDN 的政策,但由於國內 OTT 應用程序佔用大量帶寬,因此沒有協調的政策來支持該帶寬。 這導致成本高昂,有時甚至高於廣告收入。 因此,國內 OTT 難以負擔為客戶維護服務的成本。
然而,內部 OTT 的困難不僅於此。 所有提供 OTT 服務的國內單位必須在《新聞法》、《電影法》和相關法規的影響下註冊並獲得許可才能運營; 所有內容必須嚴格遵守審查和編輯流程。
同時,跨境OTT單位不辦理牌照註冊,服務器位於海外; 違反廣告法、逃稅、未經審查的內容; 大量虛假內容,但未解決。 國內OTT公司在一場勢均力敵的較量中落敗,主場敗北。
越南主流電視頻道很難找到觀眾,迫使他們收聽或將其納入外國OTT套餐,並由外國OTT控制。 所以,國家的影視也不能發展。
預檢以公平管理國內外公司
從更深層次看“信息主權”的歷史,廣電與電子信息司司長盧定福先生表示:未來的戰爭將從互聯網中斷開始。 信息主權體現在擁有全鏈技術、大數據,並以此為盾牌,保護信息主權,在必要時攻擊對手,但由於技術薄弱,許多國家存在喪失信息主權的可能性能力,而一些大型跨境平台已成為全球文化的一部分。”
跨境平台的入侵給我們在維護國家信息主權方面帶來了問題
需要製定戰略,確保平等,優先發展網絡空間的本土企業,投資打造純粹的越南文化獨角獸,使文化經濟在國家中發揮主導作用和地位。 同時,要對網絡空間違反文化思想界限的行為給予應有的重視。
此外,在做出“事前檢查或事後檢查”決定之前,還需要對法律框架、管理資源、管理工具和違規處理方式等方面的解決方案進行批准。 因為如果沒有公平和嚴格的解決方案來管理違規行為,事後檢查被認為是使越南思想文化入侵網絡空間的故事合法化。
國外產品不能實行“事後管制”,國內產品不能實行“事前管制”; 有必要製定和修改隨附的法令,以確保在分權機制中具有一致和同步處理的工具和製裁措施。
同時,完善責任和措施的具體規定,加強對在網絡空間播放電影的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的管理和預防和處理。
DatVietVAC Group Holdings 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Dinh Ba Thanh 先生提議,政治局和秘書處立即成立一個網絡空間本土意識形態文化可持續發展戰略國家指導委員會,以應對跨境 OTT 資本主義。
Nguyen Thanh Lam 先生在“網絡空間與保護青年文化和意識形態界限的使命”研討會上發言
新聞部領導支持預審,表示要合理保護國內企業; 要求跨境平台遵守越南法律。
新聞服務負責人表示,跨境平台(OTT)的內容提供非“預審”內容,給“後審核”和處理階段帶來很大壓力,具有許多文化和思想制度含義我們無法完全控制。 也讓國內的OTT“打成平手”,無法公平競爭。 因此,有必要進行“預驗證”而不是“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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