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香港「雨傘」抗議運動領導人黃之鋒今天早上從台灣回國後在機場被捕。
「今天早上,我因『違反保釋條件』在機場海關門口被警方逮捕,目前已被拘留,」黃之鋒在由聯合創始人黃之鋒領導的政治活動人士團體的聲明中表示。 “明天早上聽證會後我應該會被釋放,所以我希望我的朋友們不要太擔心。”
黃在從台灣返回時被捕,當時他在台灣向幾位當地政界人士發表有關香港局勢的演講。 聲明稱,有程序錯誤,因為法院先前已批准黃某出國的許可。
香港警方尚未對眾志的聲明發表評論。
香港雨傘抗議運動領袖黃之鋒。 圖片: 南華早報。 |
黃是 8 月 30 日被警方逮捕的抗議領袖之一,當時香港因反對引渡法案而引發危機,該法案將允許在沒有引渡條約的城市司法管轄區將嫌疑人繩之以法,包括在大陸。 中國。 黃被控“煽動他人非法集會”,後獲保釋。
黃之鋒年僅12歲就開始了政治生涯,被認為是2014年香港學生抗議活動的領導人之一,抗議北京過度幹預2017年特別行政區領導人選舉。
該運動被稱為“雨傘”,因為抗議者攜帶雨傘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受雨淋和陽光照射,並在警察使用催淚瓦斯時保護自己。 抗議活動持續了近三個月,在最高峰時吸引了10萬名參與者,導致該市部分地區陷入癱瘓。 黃因藐視法庭罪服刑五週後於 6 月 17 日獲釋。
玄樂 (根據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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