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在九龍(香港)法庭開庭審理期間,La Tuan Vy 被判處 10 個月監禁,罪名是使用敏感照片威脅一名婦女,強迫她滿足他的不正當要求。 宣判前,法官對這位著名電影人的行為進行了譴責,指出導演用敏感照片威脅女性的行為是卑鄙的行徑,侮辱他人,嚴重打擊受害人的精神,毀掉自己的精神。 名聲。 此人認為對導演的行為判處10個月監禁是適當的懲罰 過關.
此前,La Tuan Vy承認有不當行為,稱他在醉酒時做出不雅行為,無意在網上發布受害人的性感照片。 東方日報 透露,La的辯護律師指出,被告對自己過去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和羞愧,向受害人道歉,並承諾放棄過去的錯誤行為。 這位人士認為,拉團維再犯的機率很低,他是知名導演,業內知名度很高,做事認真認真,同事認可。
但法官分析被告人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他一再敦促受害人聽從他的命令,提出詳細要求,詳細解釋該人應該做什麼。 這位人士說,La Tuan Vy在受害人清醒時威脅他,無法證明他在醉酒時胡說八道。 這位 43 歲的導演多次以敏感的圖像、文字和卑鄙的行為威脅受害人。 最初判處15個月有期徒刑,但因認罪誠懇,減為10個月。
HK01 據透露,La Tuan Vy於2022年1月在一家夜總會工作時認識了一名26歲的女子(暫稱X),之後他們發生了兩次雙方自願的性行為。 在親密的過程中,這位電影人偷偷記錄下了敏感畫面。 2023年3月,這位導演給X發了兩張她的敏感照片。 這位 43 歲的電影製作人威脅 X 服從他的命令,否則他將發布這些敏感照片。 La Tuan Vy 要求這個女孩拍私人照片發給她,滿足她病態的喜好並強迫她發生性關係。 怕辣照被播出,X回應了片方的要求。 甚至 La Tuan Vy 也要求 X 帶另一個人來為他服務,並承諾向那個人支付 4,000 港元(約合 1,200 萬越南盾)。 X隨後報了警,暱稱La的經理很快被逮捕。 當局從 La Tuan Vy 的手機中獲得了 X 的 5 張私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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