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死囚半個世紀的不滿

Au Duong Binh Cuong 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被警方指控謀殺,他說他寧願被處決也不願承認無期徒刑。

1974年12月17日,一名管家在香港高檔“幸福谷”公寓大樓附近的路邊一個廢棄的電視盒中發現了一名年輕女孩的受傷屍體。

DNA 檢測結果確定受害者是 16 歲的 Ca Ngoc Anh,來自廣州,在發現屍體附近的一所夜校學習。 Ngoc Anh 被勒死,但沒有受到性侵犯。

盒子還算完好,沒有被拖過很遠的跡象,可以確認案發現場離發現的地方不算太遠。 Ngoc Anh 的同學 Tran Banh 聲稱在 12 月 16 日下午 6 點與受害者有約會。 但沒見到她,彭立即回家了。

曹玉英。 照片:南華早報

超過 800 人接受了採訪,但沒有得到積極的引導。 Ngoc Anh的同學都說她喜歡甜食,尤其是冰淇淋,放學後經常出去吃冰淇淋。 附近的冰淇淋店已被劃為調查區域,其中一家是 An My。 所有同學都確認這是受害者最喜歡的冰川。

警方偽裝成買家進入冰川內部調查,發現裡面有許多與藏屍體的箱子同類型的箱子。 商店內發現的幾塊電線和廢紙也與受害者頭髮中發現的類型相匹配。 警方表示,An My 冰淇淋店很可能是謀殺案的第一個現場。

在審查工作人員時,他們發現案發當晚,在冰淇淋店,唯一工作的員工是 26 歲的 Au Duong Binh Cuong。

警方在受害者身上發現了 269 根織物,其中 7 根與 Cuong 的西裝面料相匹配。 此外,在受害者的左手腕和背部,還發現了許多碎紙——與冰淇淋店後面的工廠中發現的相同類型的紙。 1970年代,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只有在現場和受害者屍體上發現的證據才能讓警方確定罪魁禍首。

1975年3月27日,Cuong在收集證據後被捕,但只承認與受害人有過接觸,稱他沒有殺人。 警察使用了多種形式的審訊,甚至冒充“返回”的受害者。 但從頭到尾,Cuong只說了一句話:“我不殺人。”

Au Duong Binh Cuong 被捕期間,1975 年 3 月。照片:南華早報

1975 年 3 月被捕期間在 Duong Binh Cuong。 照片:南華早報

雖然從屍體上收集的纖維與 Cuong 的衣服類型相同,但很可能它們已經在受害者的身上。 盒子上也沒有嫌疑人的指紋。 在安美冰川,受害者的指紋沒有出現。

警方收集的證據含糊不清,不足以將Cuong定罪。 他和他新婚的妻子過著幸福的生活。 嫌疑人與玉英互不相識,警方無法查明作案動機。

然而,Cuong 仍被指控並於 1975 年 11 月 4 日被判處死刑。 這是香港司法史上首宗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僅根據法醫檢驗結果判定肇事者有罪的案件。

宣判後,被告及其妻子繼續上訴。 Cuong 的妻子為她的丈夫聘請了一位著名的律師。 然而,死刑仍然有效。 這一判決在當時的香港引起很大爭議,很多人認為Cuong受到了不公正的審判。

所有上訴努力均未成功,辯護律師還建議承認誤殺以寬大處理,但 Cuong 堅稱自己是清白的。

1977年2月9日,因該案爭議太大,香港總督會同行政部門作出赦免強的決定,免除其死罪,改為無期徒刑。

在獄中的歲月裡,Cuong 一直是一個模範的囚犯。 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學習和獲得許多文憑上。 雖然改過自新,但仍保持著不認罪的堅定態度,28年後,Cuong被釋放。

大赦當天的Cuong先生。 照片:南華早報

大赦當天的Cuong先生。 照片:南華早報

1981年,女方為丈夫苦苦掙扎,實在太累了,便與她離婚,帶著女兒到別處居住。

出獄後,他以樂觀的心態面對孤獨的新生活。 對於舊事,他冷靜回應媒體:“案子已經過去了,我不想重蹈覆轍。過去無法改變,我只想讓社會敞開心扉,讓我做得到。”再說一遍。我的生活……生活。”

後來,Cuong先生與作家Tinh Tinh再婚。 她用丈夫的故事和許多其他經典案例寫了一部小說 危險的人 為大眾所接受。 拿著舊紙板的女孩的案例也被許多電影製作人利用。

自從香港決定直到1977年1月1日才對警方的行為進行調查,玉英遇害案的曲折也被深埋,永遠沒有人能夠揭開真相。

黃風 (根據 SCMP 超時)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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