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報報道,林鄭月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根據《緊急情況條例》(ERO),禁止在人多的地方戴口罩的禁令將於今晚(10 月 4 日)生效。 南華早報。 中號一些消息人士稱,違反禁令的人可能會被判處一年監禁或罰款 25,000 港元(近 7,400 萬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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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些議員和警察曾呼籲政府實施上述緊急狀態法,英國上次使用該法是在52年前。 該法律允許香港領導人在緊急情況或公眾憤怒時制定“任何法規”,而無需立法會批准。
1967 年香港暴動造成 50 多人死亡,英國利用 EOR 賦予警方更多逮捕權力。
林鄭月娥表示,蒙面禁令旨在防止暴力和恢復秩序,但會豁免那些真正需要戴口罩的人。
根據路透社報道,目前尚不清楚新禁令將如何在香港執行。自 2003 年 SARS 爆發以來,香港約有 740 萬人每天佩戴口罩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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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抗議者戴著口罩以避免被認出,還戴著黃色頭盔和防毒面具,以避免示威期間警察噴灑的催淚瓦斯。
10月1日,香港至少13個地區發生騷亂,造成47個火車站關閉、超過25個商場關閉、180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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