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是東盟地區通過在線門戶向外國供應商徵稅的四個主要國家之一,以數字平台為基礎,維護越南對電子商務業務活動徵稅的主權。
財政部大型企業稅務局(稅務總局)局長 Nguyen Bang Thang 先生為在越南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供應商啟用了門戶網站。 對於跨境經營的外國供應商而言,這是行政稅收事務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該門戶網站的開通運營,為國外供應商積極行使直接登記、申報、納稅等權利創造了有利條件,從而節省成本、時間,減少行政手續,提高數字經濟時代的經營效率。
越南也是東盟地區通過在線門戶向外國供應商徵稅的四個主要國家之一,這表明越南對貿易業務活動、電子產品、基於數字平台的活動徵稅的主權。
據大工商稅務司負責人介紹,自3月21日起實施境外供應商門戶網站8個多月,截至目前,已有41家境外供應商登記申報納稅。美國、荷蘭、韓國、新加坡、香港、愛爾蘭、瑞士、澳大利亞等國家… 總納稅額為 34,440 億越南盾,其中:近 19,000 億越南盾由外國供應商直接通過電子門戶申報和支付外國供應商,其餘由越南方代扣代繳(其中臉書17480億,谷歌9790億)。 其中,Meta(Facebook)、谷歌、微軟、TikTok、Netflix、蘋果等6大國外供應商佔據了越南跨境數字平台電子商務業務服務收入市場份額的90%。 越南稅務登記、稅務申報和納稅。
Nguyen Bang Thang 先生表示,在越南提供跨境服務的外國公司的管理不僅履行管理稅收的職能,因此需要政治制度和服務用戶的參與。 下一步,大企業稅司將繼續完善規範和引導合規的法律依據; 根據風險原則構建大型數據庫(大數據)進行分析和稅收管理。
從長遠來看,稅務部門將鼓勵外國供應商通過稅務官員進行納稅申報,從而通過記錄和數據與稅務官員一起對外國供應商的納稅義務進行檢查和審查。 此外,電子商務和數字服務領域的稅收控制和審查將主要在稅務局總部進行,通過比較交易大廳的數據、支付數據等、銀行對賬單和納稅人提交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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