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資金的投資者之間的糾紛

香港大廈公寓項目由一家提供土地的國有企業和多家提供投資資金的公司組成。 然而,在這個項目上,投資者之間存在爭議……

香港鐵塔項目,康龍公司與達生公司發生糾紛

帶來土地的人,帶來資金建設項目的人

據PV PL & Social研究,2009年1月,建築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TDC公司)和康龍城投股份有限公司(康龍公司)與香港簽署了第09/HTKD號業務合作協議。 塔樓是根據主管部門批准的設計,位於河內東大區243A De La Thanh的多功能公寓樓和公共服務公寓樓,同時劃分產品。 產品按照企業合同附件的規定,依法進行產品的創造、分產品部分和共產品部分的管理。

據此,雙方同意康隆公司按照批准的進度承擔項目實施總費用和項目投資費用的80%。 TDC 出資 20%,即 50 年以上的土地使用權價值以及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土地上的現有資產,在 243A De La Thanh 的土地面積為 5 041 平方米,供各方共同投資建設根據協議進行項目。

康龍公司佔該項目成品的80%,TDC公司佔20%。 雙方對按出資比例拆分的經營計劃負全部責任,並按國家規定對拆分產品承擔稅費。 雙方已同意創建一個 PMU 來代表雙方管理產品創建和項目實施。

特別是第09/HTKD號商務合作合同第6.3條第6條規定,康龍公司按期負責項目的製定和實施,有權調動一切合法資金來源及時響應項目實施進度。 本合同第 8 條第 8.8 點還規定,如果雙方請求或 PMU 提議創建一個新的法人實體來管理項目的投資、建設和活動,雙方將共同成功執行項目。 依照本合同精神和法律規定,設立股份公司。 這家股份公司是在房屋建造完成後成立的。

第09號商業合作協議/HTKD的條款明確指出,康龍公司還通過與投資股份公司簽署第01/HDHTKD/KL-DX號商業合作協議籌集了額外資金。 (Dat Xanh Company) 並從銀行借入資金。

康龍公司與達生公司也達成協議,自項目建設日起最多4個月內,康龍公司負責成立新的法人實體實施該項目,達生公司為具有相應出資比例的新法人實體的出資成員。 不過,到目前為止,康龍公司還沒有成立新的法人實體,這可能是引發投資者糾紛的主要原因。 PL&XH 在以下文章中詳細介紹了這個問題。

香港塔項目多次調整

在簽訂第09/HTKD號商務合作合同前,2008年2月28日,康龍公司與TDC公司簽訂了第19號/HDNTVVHTKD商務合作主合同,開展投資業務。 243A De La Thanh 由 TDC 公司管理。 2008年5月20日,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向TDC公司頒發了投資證書,其中包括根據商務合作合同參與項目投資的康龍公司。

目前,該項目被稱為香港塔多功能公用事業和公寓樓,由2個地下室和2個19層和20層的地塊組成。 總投資2960億,其中股權600億,佔20%(TDC公司出資150億,康龍公司出資450億); 使用的資本和銀行貸款為2360億或80%。

2010年2月2日,河內市人民委員會頒發了第一張調整後的投資證書。 項目名稱已更改為公共服務大樓和香港塔公寓,地下3層,2座。 23層和27層; 建築密度從 46% 增加到 47.3%; 土地利用係數從5.4倍提高到9.1倍; 總投資資金從2960億增加到8410億。 兩個月後的2010年4月13日,投資證繼續進行第二次調整,項目更名為香港塔公共服務大樓及待售公寓。 投資證最後一次調整是在2014年1月8日,當時項目增加了2個技術樓層; 土地佔用率不斷提高,預計總投資將達到9330億越南盾。

2014年7月10日,康龍公司與TDC公司根據商業合作協議第09號/HTKD進行產品分部登記。 據此,TDC公司分為5,699平方米的公寓和1,310.7平方米的辦公室,相當於總產品的20%,而康龍公司分為23,043平方米的公寓和5,243 .1平方米的辦公室,相當於佔總產品的80%。 隨後,因投資資金不足,2014年9月4日,康龍公司與Dat Xanh公司簽訂了第01/HDHTKD/KL-ĐX號業務合作協議。 Kang Long Company 出資 75%,Dat Xanh Company 出資 25%。 根據與TDC公司的合資合同,康龍公司享有康龍公司75%的權益,Dat Xanh公司享有康龍公司全部權利義務的25%。

至此,香港塔項目的公寓數量已經售出,達生公司也遵守了投資合作合同的條款和內容。 同時,康龍公司被指控違反多項簽約條件,不向Dat Xanh公司分銷產品,甚至“拒絕”香港鐵塔項目投資人的角色。

據康龍公司代表介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康龍公司是主要出資人(80%),為便於康龍公司管理項目,籌集資金,建立新的法人因此,TDC公司決定將該項目的全部資金轉讓給康龍公司。 然而,2017年河內建設部發文提出多項要求,TDC公司卻未能遵守。 其中,TDC公司擁有河內建設公司16.37%的資本——河內建設公司是一家持有98.83%資本的上市公司。

國有

Ren Chenguang

“熱情的培根迷。驕傲的流行文化忍者。謙遜的分析師。電視愛好者。終生的旅行迷。”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