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越南的財政主權
據大企業稅務局(稅務總局)稱,越南的電子商務成立於 2000 年代初,在過去 20 年中發展強勁。 2016年以來,越南電商進入新階段,突出快速穩定的發展速度,順應全球發展大勢。
根據在越南沒有常設機構的FPO電子商務業務活動稅收管理的實際情況和要求,財政部研究並向政府和國會報告通過了第38號管理稅收徵管法2019年6月13日/2019/QH14(第四十二條第四點規定),首次明確了稅務機關的管理職責; 在越南從事電子商務、數字業務和其他服務的外國公司的義務。
《稅收徵管法》第 42 條第 4 款規定:“對於在越南沒有常設機構的 FPO 提供的電子商務業務活動、數字活動和其他服務,國有企業直接指定或被授權行使稅收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在越南註冊、報稅和繳納稅款。
2021 年 9 月 29 日,財政部發布第 80/2021/TT-BTC 號通知,指導稅收徵管法和 10 月 19 日第 126/2020/ND-CP 號法令若干條款的實施。 政府 2020 年詳細說明了《稅收管理法》的多個部分。
在《稅收徵管法》及其指導性文件中,對納稅人在越南開展經營活動時遵守稅法的義務作出了具體規定。 因此,公職人員必須直接向越南稅務機關登記納稅、申報納稅和繳納稅款。
但是,FPO 沒有常設機構,它們不在越南,而是在世界各地。 因此,傳統的稅收管理措施適用於國有企業已不再合適且難以實施,因為國有企業的業務類型主要基於高科技-非傳統業務活動。
做好國家官員的管理,要求有與國際接軌、循序漸進、與世界先進國家稅收管理接軌的現代先進的稅收管理措施、方案和工具。
因此,為了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並為外商投資企業遵守越南稅法創造有利條件,財政部牽頭建設了一個專為NCNNs設立的死電子門戶。 它是朝著技術應用現代化和提高國家納稅人合規性方向發展的稅收管理工具。
2022 年 3 月 21 日,財政部正式啟用並運行在越南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 FPO 門戶網站。 對於跨境經營的 FPO 來說,這是稅務管理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門戶網站上線運行,為外商投資企業積極行使直接登記、申報、納稅等權利創造了有利條件,節省了成本、時間,減少了行政手續,提高了數字化時代的企業效率經濟。
這證明越南是東盟地區通過在線門戶對 FPO 徵稅的前四大國家之一,確認了越南對從事在線業務活動的外國工人、基於數字平台的企業徵稅的主權。
截至2022年底,已有41家FPO通過美國等多個國家的FPO註冊、申報和納稅門戶; 荷蘭; 韓國; 新加坡; 香港; 愛爾蘭; 立陶宛; 瑞士、澳大利亞…
納稅總額超過 31,770 億越南盾; 其中,近1.9萬億越盾已由FPO直接通過FPO電子商務門戶申報繳納,其餘部分由越方扣繳(其中Facebook為17.48億越盾,谷歌為9790億越盾)。 .
06大國有投資者Meta(Facebook)、谷歌、微軟、TikTok、Netfix、Apple佔越南跨境數字平台電子商務業務服務收入市場份額的90%,進行了稅務登記,在越南報稅和納稅。
公務員的稅務管理怎麼來的?
在越南提供跨境服務的外國公司的管理不僅履行管理稅收的職能,還需要政治制度和服務用戶的參與。
因此,稅務總局已經並將繼續與相關國家機構協調部署同步解決方案,以加強公務員數字服務的稅收管理。 特別是,重點完善法規和合規指南的法律基礎。
根據 2022 年的實施結果,稅務總局將繼續審查和補充關於修訂和補充指導稅務登記法的第 80/2021/TT-BTC 號通知的規定。 , 直接申報和繳納國家官員的稅款或授權直接稅務機關。 同時,繼續研究和修改法律文件,確保國家預算中正確、充分和及時地徵收國家官員的義務。
此外,繼續建設和部署計算機系統,以滿足從互聯網來源收集數據、識別賣家和買家的工作內容。 將 IT 應用於電子商務活動和數字服務的分析、信息處理和風險管理。
在越南提供跨境服務的外國公司的管理職責在多個部委之間交叉,因此需要互操作性和高度聯動性,這就要求國家管理機構不能獨立運作,需要同步協調。 關於惡意信息數據(廣告、軟件、變相網絡遊戲、政治歪曲、墮落文化產品、賭博等)的管理
國家管理機構之間共享數據和信息的好處為稅務機關在越南建立電子商務活動和服務數字化活動和交易的綜合數據庫系統創造了條件。
稅務局繼續與工業和貿易部協調 在獲得許可的電子商務網站上提供數據; 配合信息通信部提供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信息和數據,協調管理數字服務的提供。
與銀行業協調,按規定提供有關支付中介的信息和數據、有關參與電子商務交易的主體的數據、數字服務,並支持發現未實現交易的納稅義務; 配合商業銀行提供交易數據,進行納稅申報和扣減;
促進與越南電子商務協會、提供電信網絡服務、互聯網網絡、網絡空間增值服務的企業的合作…
稅務部門還向信息通信部提出加強對輸電線路許可服務的管理,提供與雲計算、廣告內容等相關的專門服務。 對惡意軟件、網絡遊戲、企業網站等進行處理,發現後應依法徹底處理。
稅務總局將繼續研究、開發和應用納稅人合規模型(NNT),以根據納稅人的合規行為分類,為電子商務活動和數字服務的檢查和檢查服務。 選擇納稅人審計徵稅,應用風險管理技術,規劃部署電子商務活動和技術服務的專題檢查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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