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視野下的房地產市場發展

加強法律框架

為了管理房地產,德國選擇專注於為該市場建立有效的法律框架。 根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憲法,擁有土地的權利和繼承土地、建造房屋和繼承建築物的權利均受國家保障,但所有者有義務按照國家規劃使用土地。 不從事違背社會利益的工作。

法律允許繼承建築的權利,繼承人可以在另一個所有者的土地上建造和使用該作品,最長期限為 9 年。 建築權購買者每年須向業主支付相當於土地價值 6% 至 7% 的金額。

除了法律框架之外,德國還通過稅收政策、收費、價格上限、住房支持政策(零息貸款、優惠貸款、不可退還補貼、免費諮詢……)、法規等直接干預這個市場。 關於打擊投機(例如,個人或組織決定出售其擁有不到 10 年的財產,必須繳納投機稅)…

中國的一座公寓大樓。

此外,政策還規定了房地產市場允許進行交易的基本對象:土地、帶有工程的土地和建築繼承。 市場參與者包括:政府及本系統的各級組織、法人、自然人和公民。

這些信息是公開且透明的,允許人們使用評級服務以及經紀服務來訪問目錄信息。 對於獨立經紀人來說,成為經紀協會的會員需要具備專業資格。 房地產市場上的所有交易都必須按照合同和約定價格進行,並經過公證並在法院登記冊上登記。

應對危機——偉大經濟的教訓

為了控制2016-2017年期間房價上漲並限制房地產“泡沫”風險,中國政府已要求20多個城市修改有關房地產市場和地方政府的規定。 政策來應對這種情況。

因此,上海和深圳對房地產購買進行了限制。 杭州市不允許向外國人出售房地產。 蘇州和廈門兩個城市也做了同樣的事情。

南京和武漢等城市規定抵押貸款時增加押金,以避免投機。 北京、深圳、蘇州等至少21個城市收緊了購房首付款規定,例如要求支付首套房價值的35%、首套房首付款的70%等。第二居所。

自2017年以來,北京的銀行提高了首次購房者的抵押貸款利率。 其他數十個主要城市也通過了限制購房和收緊抵押貸款規定的措施。

中國還加強對房地產企業的支持,以降低流動性和財務風險,具體措施包括:加大對房地產企業完成未完工項目的支持力度,要求各地出台具體政策; 政府已設立價值3000億元人民幣(440億美元)的基金來購買未完工的住房項目,然後完成建設並將其移交給買家; 銀行向政治銀行提供低息貸款,以向地方放貸。

此外,香港的經驗是,為了平息1997年房價的快速上漲,政府承諾在3年內建造85,000套房屋。 然而,亞洲金融危機導致政府的計劃導致2003年中期房地產價格大幅下跌66.1%(實際為61.8%)。

此外,香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發生時也有鼓勵市場發展的政策,對香港樓市造成很大影響,樓價指數下跌17%。

此外,香港的交易稅政策也很有趣。 這是對房地產交易徵稅,而不是對利潤徵稅。 這項稅收的目的是抑制市場的火爆發展,防止投機行為。

根據該稅法規定,購買房屋並自購買之日起24個月內轉售該房產的人,須繳納10%至15%的稅款。 該政策適用於市場短時間內交易量過多的情況,以防止投機行為造成房地產“泡沫”。

支持低收入人群

新加坡有一個專門機構為低收入人群提供財政支持和政策救濟。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成立了住房發展委員會,旨在建設租賃住房。

之後,這些公寓被賣回給人們,因為政府認為通過擁有房屋,人們會更加依戀並照顧這個地方和國家。 為了支持這一點,政府提供貸款,使低收入人群每月可以扣除不到20%的費用來支付購房費用,同時以保險基金的形式建立中央住房基金,向全國承擔義務。參與保障房的價格低於市場價格。

在韓國,自2004年起,政府通過“住房所有權計劃計劃”向首次購房者提供直接資本援助,貸款金額最高可達房屋總價值的70%,即1億歐元。 賺取的,年利率約為 6-6.5% 的低利率。

此外,Chonsei存款計劃將為低收入者和工薪階層提供購房貸款,最高可達房屋總價值的70%或6000萬韓元,利率為5.5年; 收入最低的人可以藉到房屋總價值的70%,利率為3%/年。

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低收入人群住房計劃的實施如果不與就業、教育、衛生和基礎設施計劃掛鉤,就無法持續。 為了建立這種聯繫,有必要製定綜合計劃,將社會住房計劃納入國家總體住房開發計劃或總體減貧計劃……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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