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資金購買百万巨輪,“淨利潤”董事……入獄12年

(CATP)雖然將這艘船賣給了一家外國公司,但范德盛(1973年出生,居住在巴地頭頓省富美市)仍然呼籲國內合作夥伴為被拆除的拖船提供資金,並承諾提供巨額資金。利潤。 利潤。 調查中,警方還發現Thinh非法儲存武器,並多次使用虛假證件出境,並成立另一家公司經營……

出售的資產總是被欺詐性地註入資本

起訴書稱,2012年,范德盛成立了南方設備和供應股份公司(南方股份公司),具有董事會主席的法律地位,總部設在胡志明市。 明市。 2015年6月,南方物資裝備股份公司簽署合同,以687.5萬美元向Vietsovpetro合資企業購買FSO船Ba Vi。 為了有錢還款,該公司與TP銀行簽訂了抵押合同,借款1200億越南盾,擔保人是按規定由貸款資本和擔保資產組成的FSO Ba Vi船。 付款方式為購買後船舶被拖至巴地-頭頓省蓋梅港進行拆解及銷售。 然而,Thinh 後來以 580 萬美元的價格將 FSO 船 Ba Vi 賣給了一家香港公司。 雙方已於2015年10月底完成收款交船工作。

雖然FSO Ba Vi船舶的出售合同已經簽署,但由於需要資金來支付錨地費、船員費、燃油和其他借款費用來服務於FSO Ba Vi船舶的出售,所以在Mr.張越雄(家住金甌省金甌鎮)介紹了他想一起學習、共同利用的範文越先生(1967年出生,家住河內市二徵縣)。 在拆船時,Thinh 聯繫並試圖拿走 Viet 先生的錢。

FSO Ba Vi 船之前被拖走時

為了給Viet先生建立信任,Thinh提供了信息和文件,顯示Thinh擔任董事會主席的南方股份公司擁有FSO Ba Vi船舶。 為了證明這一點,Thinh向Viet先生出示了證明他擁有該公司86%股份的法律文件。 同時,Thinh向受害人出示了南方股份公司與越俄合資企業Vietsovpetro的船舶買賣記錄,以及將船舶拖至Cai Mep港進行拆除、報廢材料或改裝的虛假信息。駁船。

相信Thinh的話,越南先生貢獻了100億越南盾,張越興先生貢獻了30億越南盾; 該合同的目的是收取將 FSO Ba Vi 船拖至 Cai Mep 港進行拆解的費用。 根據協議,除了受益於出資利潤外,Viet先生還有權以60億越南盾/台的價格購買該船的2台主鍋爐。 一段時間沒有看到FSO Ba Vi船被從頭頓拖到Cai Mep後,Viet先生去詢問,發現該船已被出售到海外。 越南先生要求償還其出資,但盛先生於2016年返還了48億越南盾,然後“溜之大吉”。

持有武器和使用虛假文件

在成為本案被告之前,范德盛是2016年引起公眾轟動的“謀殺”案的受害者,該案源於盛與黃之間的戀愛關係。 Thi Ngoc Lan(來自海防,居住在胡志明市第七郡)。 聽到蘭吐露“飯不好吃,湯不甜”,海防黑幫“貓頭鷹豬”盛和他的同夥拿著槍到巴地頭頓“處決”范德盛。 不過,幸運的是,Thinh逃過一死,但受傷程度高達52%。

回到FSO Ba Vi船買賣案件,在欺詐調查中,警方發現Thinh具有“非法儲存軍用武器”和“使用虛假的機構、組織文件”的事實。 具體來說,2013年,Thinh請人製作了一張假身份證,上面寫著Pham Van Hieu(1969年出生,海陽人)的名字,並粘貼了他的照片。 Thinh使用這份假文件作為護照,多次出境,開設銀行賬戶,登記納稅,並登記經營另一家企業。

被告人范德盛在法庭上

2021年1月,公安部投資安全局突擊搜查Thinh位於巴地頭頓富美鎮的住所,沒收1支滾輪槍、1支彈丸槍和10顆子彈。 Thinh聲稱自己是被別人開槍打死的,因此在2017年,由於擔心有人會傷害他,他前往Dong Dang(諒山)市場花了2000萬越南盾購買了2把槍,以保護自己。 Thinh將這些武器和彈藥留在家中,從未使用過。

2023年9月15日,巴地頭頓省人民法院以“詐騙財產罪”、“非法儲存軍用武器罪”、“使用虛假證件罪”一審開庭審理范德盛案。來自機構和組織”。 在庭審中,Thinh表示,儘管被告在收到受害人的錢時心裡有想法,但他沒有主人翁意識。 但由於停泊和裝卸船舶的成本過高,被告為了快速獲得資金來解決問題而採取欺詐行為。 被告認為,如果以後他有錢,他會在條件成熟時立即將其退還給受害人。 “通過陪審團的分析,被告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 我希望受害人能夠原諒我,也希望陪審團能夠考慮具體情況,為被告做出合理的判決。 為被告創造一個重建生活並儘快回家照顧家人和孩子的機會,”被告盛說。

Thinh被槍擊事件中使用的武器被警方沒收。

關於“使用組織和機構的虛假文件”罪,陪審團認定,被告於2013年犯下此罪,目的是隱瞞個人活動,以免讓敵人或競爭對手威脅他的健康和生命。 同樣,非法​​儲存軍用武器的原因也源於被告被謀殺的事實。 被告購買槍支用於自衛。 上述兩種行為雖然嚴重違法,但並非出於不良意圖或實施其他犯罪,應考慮制裁。

對於“詐騙財產”罪,被告人認識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現。 被告及其家人已將分配的款項全部退還給受害人,因此可以認為部分減輕了情節的嚴重性和刑事責任。

基於上述觀察,陪審團以“詐騙財產”罪判處范德盛9年有期徒刑,以“非法持有軍事武器”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以“使用機關文件”罪判處范德盛2年有期徒刑和機構。 組織”。 范德盛總共被判處 12 年監禁。

鄧和 – 洪洲

Liu We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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