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個月以下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指導意見》文件旨在指導基層和鄉村衛生工作者對出生至24個月兒童健康狀況進行持續監測,篩檢醫療、身心異常情況。 文件由兒科領域的頂尖專家經過大量評論和審查後編寫而成。
國家兒童醫院由衛生部指定為制定《24個月以下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指南》的歸口單位,指導基層醫護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根據相同的通用標準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篩檢兒童的身體和精神異常情況。
文件分為兩章: 第一章:組織24個月以下兒童定期健康檢查的說明。 第二章指導2歲以下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包括6個主要部分: 身心運動發展評估; 定期為4至6個月的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定期為7至9個月的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10至12個月齡兒童定期健康檢查; 定期為13至18個月的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19至23個月的兒童定期健康檢查。
衛生部婦幼保健司表示,兒童是國家未來的幼兒園,兒童的教育和保健始終是黨、政府和國家的責任。 生命第一階段,即0至24個月,是特別重要的時期,孩子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發現異常跡象,及時處理,並建議和指導父母如何照顧。 身體上、精神上和身體上,以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未來的潛力。
各進行24月齡以下兒童健康檢查及篩檢的基層醫療機構均執行24月齡以下兒童定期健康檢查指導文件。
正確使用這些材料將有助於改變基層(公社和村級)衛生工作者對農村地區出生 24 個月後兒童獲得初級衛生保健的認識和工作方式。 該文件供醫務人員用來協調和補充婦幼健康檢查手冊,希望從源頭形成全社會、衛生部門和家庭在兒童保健方面合作的國家標準指南。 階段並以初級衛生保健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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