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蓋蒂圖片社
一名戴著口罩的香港抗議者
據當地媒體報道,香港當局將禁止在公眾抗議期間戴口罩。
當局正在考慮利用殖民時代的緊急立法權來援引該措施平息反政府抗議活動的必要性。
緊急狀態法(緊急狀態條例),已有 50 多年未使用。
六月,香港因將罪犯引渡到中國大陸的計畫而爆發抗議活動。
批評者擔心這可能會削弱該市的司法獨立性並危及異議。
據當地廣播公司 TVB 報道,預計蒙面禁令將於週五(10 月 4 日)執行委員會會議後宣布,會議期間預計將頒布緊急法。
該法律賦予香港領導人林鄭月娥在「緊急情況或對公眾構成危險」的情況下「制定她認為符合公共利益必要的任何法律」的權力。
該法律最後一次使用是在 1967 年,旨在幫助防止該地區商業中心的暴力騷亂,該法律還賦予當局更廣泛的權力來進行逮捕、審查出版物和搜查設施。
最近幾週,騷亂變得更加暴力。 9月29日,一名印尼記者據稱被警方發射的橡皮子彈擊中,右眼永久失明。 10 月 1 日星期二,一名 18 歲的抗議者被警察開槍射中胸部受傷。
抗議者經常戴著口罩,以防止當局識別和逮捕。
在香港最近的抗議活動中,警方向抗議者使用噴有藍色染料的高壓水槍,以幫助以後更容易識別他們。
圖片來源, 蓋蒂圖片社
警方使用高壓水槍向抗議者噴灑藍色染料。
這會改變什麼?
BBC 的 Martin Yip 分析 訊息 中國人
我們尚不清楚所謂的緊急狀態法的內容,但示威者在 10 月 4 日星期五的新聞稿中讓自己處於「戒備」狀態。 10月3日晚間仍有人呼籲快閃抗議,可見其挑釁性仍存在。
過去四個月組織了多次和平「群眾遊行」的公民和人權陣線認為,警察實際上應該是第一個被禁止戴口罩的人。 這意味著警察可能會對任何濫用權力的行為負責。 香港警方一再否認暴力的指控。
當然,禁令對抗議活動的影響還有很多疑問。 目前尚不清楚警方將如何處理。
不過,這對香港警方來說似乎是個好消息。 然而,他們的一個工會希望引入額外的限制:必須實施宵禁。
圖片來源, 蓋蒂圖片社
9月29日,一名記者在香港抗議者與警察的衝突中遭到攻擊
騷亂為何演變為暴力?
引渡法案的反對者表示,這將使香港人受到不公平的審判,林鄭月娥七月宣布該法案「死亡」。
儘管如此,抗議者擔心該法案會被重新啟動,這就是為什麼示威活動仍在繼續,要求徹底廢除該法案。 該法案最終於 9 月被放棄。
但警察和抗議者之間的衝突已經產生了勢頭,當局繼續試圖平息騷亂。
96 人,其中大部分是學生,於 9 月 29 日星期日因騷亂被捕並受審。 這名18歲的抗議者胸部中彈,被指控犯有騷亂和襲警罪。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反對北京侵犯香港政治並威脅其身分。
我們是怎麼來到這裡的?
1997年之前,香港是英國領土,但此後這些寶石已歸還中國。
這個特別行政區有自己的政府,依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模式。
香港有自己的法院系統和法律制度。 包括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在內的權利受到保障。
但這些自由——《基本法》——將於 2047 年到期。目前尚不清楚該日期之後香港的地位如何。
請參閱有關香港抗議活動的其他系列文章:
“Incurable troublemaker. Explorer. Student. Professional alcohol expert. Internet g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