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nh Van Quyet 操縱 6 個 FLC 股票代碼的價格,非法獲利 9750 億越南盾

6月4日下午,在政府例行記者會上,公安部局長陶安旭中將就FLC、越戰等一定數量的公益案件提供了更多信息。 .

關於 FLC 集團案,根據初步調查結果,2019 年 9 月 1 日至 1 月 10 日,Trinh Van Quyet 命令 Trinh Thi Minh Hue 借用設立 20 家公司的 26 人的身份證,開設了 450 個賬戶。 41家證券公司進行股價操縱行為,以6股FLC股份製造虛假供需,謀取非法利潤,初步估計為9750億盾。 這尤其懲罰了投資者。

目前,公安部警方調查局已收到557份投資者指控鄭文貴及其同夥操縱股市的請求。

對於越A案,To An Xo中將說:“越A案是一筆巨款。 發現。”

公安部局長指出,這些案件的被告人的特點是多為乾部、黨員和黨的領導幹部。 這些被告人利用政治謀取私利,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領導規定的受賄受賄等犯罪行為。 對屬黨員幹部的被告人,先依照黨規處理,再依照法律規定處理。

至於救援飛行事件,據調查人員稱,以“組合”(付費)飛行救援為例,扣除費用後,每次飛行近2000架次,利潤可達數十億盾。

“根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指導委員會的領導,警方也在著力爭取盡快取得成效。”托安中將說。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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