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幾個月後,14名年輕女孩在找工作時突然失踪,線索被收集在一個安置中心。
2003年5月26日上午9點,19歲的張文離開汽車旅館房間找工作。 范先生是湖北人,中學畢業後一直在打工。 Van的父親Truong Quan Cuong先生在深圳工作多年,看到這裡的薪水相當高,就把女兒叫來。 他還給孩子錢買衣服和化妝品讓自己看起來更好看,希望能找到一份好工作。
那天早上,範打扮得很漂亮,帶著5-6個朋友去了當地一個著名的安置中心。 中午,範還沒有回來吃飯,Cuong先生擔心地給兒子打電話,發現電話已經關機。 陪同範的女孩說,他們早上 9 點 40 分去了安置中心,然後分開了。 過了一會兒,範說一家公司發現他的條件合適。 所以她要求面試。 大約一個小時後,她會回來。 但那群朋友等了一個多小時,並沒有看到範。 12點左右,想著范先回家吃飯,一行人分頭離開。
下午1:00,Cuong先生跑到安置中心,詢問了各個招聘單位,但無濟於事。 離開後,他通知了警方。 應職能部隊的要求,安置處處長檢查了登記檔案,表示5月26日有56家公司來招聘。 範在這裡填寫了一份申請表,但由於沒有具體信息,無法查明是哪家公司錄用了她。
強先生辭去工作,四處尋找女兒,三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頭緒。 8月29日,Cuong先生在尋找招募Van的公司時,遇到了一個人,他到這里後也在尋找他失踪的妹妹。
一個叫 Duong Minh Huy 的年輕人帶著他 20 歲的妹妹 Duong Man 到深圳做文員。 最近,敏辭去工廠的工作,另謀高就。 5月27日晚,曼告訴哥哥,安置中心的一家電子廠已經接收了她,明天開始上班。 但在看到姐姐在去工廠的公共汽車上後,胡伊聯繫不上她。 他去那裡打聽,得知這家工廠從來沒有通過安置中心招人。 該中心的機構否認看到敏來了。
Cuong先生和Huy先生一起尋找了一個多月,Van和Man仍然沒有聲音。 他們發現失踪人數在增加,每隔幾天就有一個女孩在去安置中心後失踪。
接到連續10人失踪的報案,警方成立了專案組,展開徹查。 2003年10月,又有兩名女孩再次失踪,失踪總人數上升至12人。意識到幾乎所有遇難者都與安置中心有關,專案組重點調查了這裡的招聘機構。
公司招聘人員黃說,從四月份開始,有時會有人冒充招聘經理來到中心,但他的行為不正常。 他40多歲,說話帶著湖南口音,表情陰沉,沉默寡言,穿著鄉村服裝,經常帶著一個二十多歲的胖女孩招人。 奇怪的是,這兩個人是為不同的公司招聘的。
在 Hoang 的經驗中,這個人看起來不像是招聘人員。 他穿著寬鬆的衣服,頭髮蓬亂,陪伴他的女孩表情呆滯,結結巴巴,看起來像個不識字的農村婦女。 而且,在4個月的時間裡,他只招二十多歲的女孩做上班族,工資很高。 與此同時,像黃工廠這樣的其他雇主只僱用已婚婦女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
黃說,他之前沒有通知警方,因為沒有證據,怕惹上麻煩。 最近,失踪案引起了轟動,他沒有回來,所以黃決定提供信息。
在黃的帶領下,警方採訪了其他幾位企業主,從他們的描述中描繪了嫌疑人的肖像。 一名麵館工作人員認出了黑板上的男子,並告訴警方他的名字叫馬,他經常帶一個當地人認識的二十多歲的女孩來吃飯。
通過麵館老闆,10月12日,民警找到了馬某的住處,對房間進行了檢查和搜查。 房間裡空蕩蕩的,只有一台舊電視,一盞檯燈,還有幾十部女士的手機。 在牆角的一個大袋子裡,警方發現了一些女性的衣服和鞋子。 14 張身份證被存放在一個帶鎖的抽屜裡,上面寫著失踪女孩的名字。 最大的受害者22歲,最小的18歲。
經過24小時的詢問,該男子稱自己叫馬東,43歲,湖南人,大學學歷,無業。 Dung和她的情人Doan Tri Quan使用假營業執照去安置中心欺騙14名年輕女孩,然後將她們賣給香港黑幫當妓女。 Dung 說,他每人收到 1000 元,移交人後,不知道他們被帶到哪裡。
香港警方表示,他們會將失踪女孩的照片分發給所有警察局。 部分受害人家屬亦前往香港進行研究。 但過了一會兒,沒有任何消息,警方開始懷疑。 迫於警方的壓力,Dung 透露了他愛人的下落。
泉出生於四川省蓬溪區,僅小學畢業。 2001年底,權在他家附近租了一套公寓時認識了他。 2003 年 3 月,權離家出走,跟隨 Dung 到深圳,並於 4 月開始在深圳詐騙婦女。 民警調查安置中心時,董看到危險,便讓權某回老家安全。 下個月再來。
10月23日,警方在四川逮捕了權。 她不像鄧那樣見多識廣,很快就認罪了。 潘塔隆說,這 14 名受害者沒有被賣掉,但都死在了他和 Dung 的手上。 兩者都摧毀了受害者的臉,在許多地方被肢解和肢解。
據權說,董逼她出軌是因為男人不容易勾引女孩。 受害人被騙去鄧的汽車旅館房間“看文件”。 他會趁他們彎腰看報時從背後偷襲,勒死,挪用財物。 為了不被警方認出,Dung使用了許多殘忍的手段。 武器藏在旅館的地板上。
警方根據權某的證詞發現了12具屍體,通過DNA比對確定他們為12名失踪的受害者。 在證據出現之前,Dung 承認殺害了 14 名女孩,企圖偷竊財產。
2003年11月27日,鄧和全被判處死刑。 由於沒有找到兩具屍體,法院無法確定Dung殺死了12人,而Quan參與了5人的謀殺。 該判決於2003年12月18日執行。
事件發生後,安置中心被關閉調查,該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被以刑事罪名逮捕。
馬英 (跟隨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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