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受試者被起訴,包括:Ganbold Uuganbaatar(生於 1984 年)、Amarsanaa Alimaa(生於 1987 年)、Batjargal Bat-Erdene(生於 1985 年)、Chimedbaljir Nyamsuren(生於 1985 年)、Yadamsuren Baatarsaikha(生於 1991 年)、Luvsandagva Vantumur (生於 1988 年),Luvsandagva Dalaimergen(生於 1987 年)。 其中,Luvsandagva Dalaimergen 根據《刑法》第 323 條第 2 款的規定,以“消費他人犯罪所得財產罪”被起訴。 根據《刑法》第 173 條的規定,其餘六名被告因“盜竊財產”罪被起訴。
檢方還批准了對這7名被告人的逮捕令,並將其拘留限期。
據初步調查,2022年6月3日下午1點左右,Andreas Selahattin Vural(1980年出生,瑞典國籍)和女友Veronica Gonzalez Garcia(1986年出生,西班牙國籍)去Ly Quoc Su吃河粉。街(Hang Trong Ward, Hoan Kiem District, Hanoi)。
安德烈亞斯把錢包放在背包裡,吃飯的時候把它掛在椅背上。 兩人吃飯時,包括 Ganbold Uuganbaatar、Chimedbaljir Nyamsuren、Yadamsurem Baatarsaikhan 和 Luvsandagva Vantumur 在內的四名受試者來到附近的桌子旁,點了越南河粉,但沒有吃飯,也沒有摘下口罩。 這群人故意大聲說話來引起安德烈亞斯先生的注意,然後合力解開了安德烈亞斯先生的背包,偷走了裡面一個路易威登品牌的錢包,包括:一張美國運通信用卡; 1張匯豐銀行卡; 2張匯豐信用卡和1張香港身份證(文件和卡片信息以Andreas先生的名義)。 之後,該集團離開並使用這些信用卡購買了總價值近 12 億越南盾的黃金。
安德烈亞斯先生在發現自己的錢包被盜後,要求調查機構幫助他從被試非法使用的信用卡中追回全部款項,同時按規定對被試行為進行管理。 根據法律。
經查實,偵查機關逮捕了上述7人。 除了直接參與盜竊財物的6名被告外,Luvsandagva Dalaimergen只參與了將這群小偷帶到pho餐廳但沒有進入而是返回酒店的過程。 然而,在那之後,Luvsandagva Dalaimergen 從案件中的受試者那裡聽說,這次盜竊是明確的和分裂的。 因此,Luvsandagva Dalaimergen的行為被偵查機關認定構成“消費他人犯罪所得財產罪”。
當局仍在調查和澄清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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