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許多企業對該規定感到擔憂,中國全國人大突然推遲了將反制裁法案納入香港基本法的投票。
中國官方媒體今天報道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多項決議,但沒有就將反制裁法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進行表決。 這被認為是香港的小憲法。
香港全國人大常委會唯一代表譚耀宗證實了上述消息,並表示人大常委會已決定「推遲投票,並將繼續研究相關問題」。 「我認為這將使外國制裁法案更加有效,」譚說。
消息人士稱,推遲投票的決定是北京中央政府「希望聽到更多關於這個問題的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其他決議包括三個孩子政策、任命新的教育部長以及加強個人資料安全法規。
自從上個月香港可能實施反制裁法的消息傳出以來,特區商界普遍表達了擔憂。 譚耀宗本週稍早表示,被北京官員形容為「緊迫且必要」的修改《基本法》的決議可能會在8月20日獲得通過。
香港金融管理局局長陳茂波也原定會與議員會面討論這一問題,但消息人士昨天透露,討論突然暫停。
北京六月通過的反制裁法賦予中國當局沒收對中國實施金融制裁的實體的資產的權力。 如果企業拒絕幫助北京實施反制裁措施,可能會被追究責任。
北京起草這項法律是為了回應美國在國家安全法頒布後對中國大陸和香港官員實施的一系列制裁,這些官員被指控侵犯香港的自由。
香港立法會議員先前表示,由於香港的外國投資者和企業深感擔憂,特區官員需要北京方面進一步澄清反制裁法案,然後再與香港企業在商業和金融領域進行諮詢。 。
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中國內地的法律只有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才能在香港適用。 本附件所列法律可透過公告或透過香港立法機關在特區執行。
玄樂 (根據 南華早報)
“組織者。內向。經過認證的互聯網狂熱者。啤酒狂。謙遜的酒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