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俄羅斯聯邦財政部提議允許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和經紀公司在俄羅斯從事外匯交易。
關於這個問題的政府法令草案已由財政部起草,並在法律文件草案門戶網站上公佈。
上述文件內容如下:“批准附後允許外國銀行(外國信貸機構)和外國經紀公司從事有組織外匯交易和簽訂合同時有組織交易的國家和地區名單,這些交易屬於金融衍生品,標的資產是貨幣和(或)利率。”
所附國家和地區名單包括:獨聯體國家、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孟加拉國、巴林、巴西、委內瑞拉、越南、格魯吉亞、香港、埃及、以色列、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柬埔寨、卡塔爾、中國、古巴、馬來西亞、摩洛哥、墨西哥、蒙古、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南非、菲律賓、秘魯、泰國、沙特阿拉伯。
此前,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了一項法律文件,規範允許友好國家的外國銀行和經紀商在俄羅斯聯邦從事外匯交易的可能性。 該法律授權俄羅斯政府批准可能被授權進行外匯交易的司法管轄區、信貸機構和經紀人名單。 同時,俄羅斯中央銀行將對此類交易的接受以及與交易相關的要求和限制制定要求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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