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公司成立,將價值超過 30 億的 iPhone 從香港走私到峴港

12月21日下午,峴港市人民法院對Tran Dinh Viet(36歲,河內Tay Ho區Yen Phu Ward居民)和Nguyen Van Cuong(34歲,居住在Dai La Street)開庭審理。 , Truong Dinh Ward, Hai Ba Trung District, Hanoi) 走私。

起訴書稱,2017年8月,越方斥資500萬越南盾聘請洪某(身份未核實)成立一家具有進口商品功能的公司。

幾天后,洪向越方遞交了商業登記證、天滿貿易服務有限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黎文滿,32歲,居住在河內)和印有“黎文董事”字樣的印章。曼”。

之後,越南聘請Cuong幫他辦理Tien Manh公司進口電子設備和手機的報關手續,並同意每月支付Cuong 1500萬越南盾。

被告 Tran Dinh Viet 和 Nguyen Van Cuong 出庭。

2017年9月19日,越南人將Cuong從河內帶到峴港租旅館,並將Cuong的法律文件和Tien Manh公司印章交給Cuong,以完成海關手續。

Viet 聯繫了一位名叫 Xuan(住在香港)的女士購買了一部 iPhone,並通過峴港國際機場的邊境口岸空運。

2017年9月29日,Cuong為Tien Manh公司開具進口報關單,信息顯示進口貨物為UPS Santak Twinguard Offline 500VA-Model TG500,數量40台,橫跨l Border Gate Danang National Airport經濟體。

這批貨物清關後,Cuong 剛把它帶出海關監管區,就被峴港市警方逮捕,並繳獲了 200 部 iPhone 6S Plus 手機。

Viet 和 Cuong 走私到越南的 200 部手機的估價結果為 31.98 億越南盾。

在法庭上,峴港市人民法院判處陳廷越有期徒刑9年; Nguyen Van Cuong 因走私罪被判入獄 7 年。 陪審團對被告 Viet 處以 1 億越南盾的額外罰款,對被告 Cuong 處以 1000 萬越南盾的額外罰款。

Ren Chen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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