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家安全法頒布後,出於員工安全考慮,美國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RFA)宣布關閉香港分社。
週六(3月23日),這座中國管理的城市頒布了一項名為「第二十三條」的新法律,擴大了中國從2020年起頒布的國家安全法。
第23條增加了對叛國罪、煽動叛亂罪、洩露國家秘密罪、間諜罪和外部干涉罪等更嚴厲的處罰,從幾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
該法也透過界定「外國勢力」和禁止「外部干涉」的規定,加強了對在香港活動的外國政治組織的控制。
RFA 關閉其辦事處
「香港政府的行為,包括給聯邦德國貼上『外國勢力』的標籤,引發了人們對我們根據第23條安全運作的能力的嚴重質疑,」香港政府特長方貝女士說。 在一份聲明中說。
RFA 3 月 29 日發表聲明稱,該媒體機構已關閉其香港辦事處。
2024年1月,香港警方批評自由亞洲電台對流亡活動人士許特雷的訪談。
警方表示,自由亞洲電台不應為許先生提供誹謗警方的平台。
根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新聞報道,自由亞洲電台和美國之音已經被親北京的香港報紙指責為「反中國」。
無國界記者組織 (RSF) 在其年度《2023 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將香港排在 180 個國家/地區中的第 140 位。(越南排名 178/180)
2020年國安法頒布前,香港排名第73。
根據NBC新聞報道,無國界記者組織亞太局局長Cédric Alviani先生表示,2019年、2020年國家安全法頒布後,新聞社和媒體相關組織傾向離開香港。
根據該法,記者在履行職責時可能被指控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
儘管阿爾維亞尼拒絕就自由亞洲電台向 NBC 新聞發表評論,但他表示,第 23 條將增加香港記者的壓力,「顯然是為了讓人們進行自我審查」。
「解釋這些術語的方法有很多種 [của Luật An ninh Quốc gia mới]。 從本質上講,不違反國家安全規定的唯一方法是不要就政府認為敏感的話題發表任何內容,」他說。
國際視野對第 23 條的看法
美國政府是第 23 條的眾多批評者之一,認為該法賦予政府權力。 [Hong Kong] 鎮壓異議的權力更大。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自由亞洲電台的決定是香港政府持續打壓新聞自由所造成後果的最新例證。”
“我們 [Mỹ] 人們對人權和其他基本自由的惡化以及最近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及其第23條對香港自治的系統性壓制仍然深感擔憂。”
此前,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表示,美國正在對許多參與執法活動的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批評人士表示,自由亞洲電台決定關閉辦事處並撤回所有全職員工,這表明香港的新聞自由逐漸消失。
因此,這也反映了與外國政府有關係的公司和組織對新法律危險的擔憂。
」[RFA] 是最後一批用粵語和普通話報道香港局勢的獨立新聞機構之一,」方女士說。
近年來,香港自由派媒體《蘋果日報》、 立場新聞 和公民廣播電台在政府壓力下被迫關閉。
黎智英先生是《蘋果日報》的負責人,也是民主活動家,目前 正在接受審判 危害國家安全、發布煽動叛亂文件的罪名。 他面臨終身監禁。
香港浸會大學前政治學家陳嘉樂博士表示,香港對這位媒體大亨的逮捕和起訴 黎智英 國家安全法「為國際社會敲響了警鐘」。
「國家安全法沒有限制。人身安全、私人財產權和私有財產都得不到保障,」他說。
香港政府在給路透社的電子郵件回覆中表示,不會對自由亞洲電台的決定發表評論,但「譴責所有威脅和誹謗」。
「批評香港並說記者會發現在這裡工作很困難,而不是在其他國家工作,即使不是過分,也是完全不公平的,」政府表示。 香港當局回應。
最近幾週,香港政府批評包括英國廣播公司在內的多家國際新聞社對新國安法的報道,同時強調它們仍然尊重新聞自由權。
此前,就在香港政府通過23條後幾小時,英國和歐盟就發生了抗議活動。
據《南華早報》報道,中國和香港政府對此表示反對。
中國外交部對西方國家的「抹黑攻擊」表示堅決反對,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幹預香港事務。
「英國應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這是中國內政,」香港警察局長鄧炳強警告。
澳洲、英國和台灣隨後更新了對香港的旅遊警告,並敦促公民謹慎行事。
澳洲政府宣布:「你可能無意中觸犯了法律,在沒有指控的情況下被拘留,並被拒絕會見律師。 »
針對上述措施,香港政府「強烈譴責此類歪曲事實、歪曲事實、製造恐懼、製造混亂的政策措施」。
在 2019 年發生一系列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後,北京仍然堅持其立場,即第 23 條對於恢復亞洲金融城市的秩序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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