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推廣數字銀行應用

信貸機構法修正案:擬議的額外適用目標和擴大治理領域

銀行活動的公佈、透明度、信貸機構安全系統的保證

數字銀行的作用和好處

除了傳統銀行的數字化轉型之外,信貸機構的發展趨勢之一是數字銀行,也稱為互聯網銀行(僅互聯網銀行、新銀行),完全/僅在數字環境中運營,沒有實體分支機構。就技術平台而言,新型銀行擅長:人工智能(AI)、大數據(big data)、雲計算(cloud)、區塊鏈……數字銀行一般是傳統銀行與金融科技的結合和關聯,為銀行提供在線服務具有特定條件的銀行服務,在超級應用程序超級移動應用程序上。 數字銀行為客戶開闢了最有利、最廣泛的機會,特別是在為社會所有弱勢群體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推廣無現金支付方面……

基礎銀行服務在數字化平台上實施,快捷、方便、安全、廉價,服務全主體,具體金額多樣化,不受空間和時間限制; 服務個性化,基於客戶行為分析的數據源,注重便利性,滿足銀行服務用戶最多樣化的需求。

第十三屆國會議員、國會財政預算委員會原副主席陳文博士(中坐)

從國際經驗來看,第十三屆國會議員、國會財政預算委員會原副委員長陳文博士表示,許多國家已經頒發並實施了數字銀行牌照的發放,如韓國、中國、香港、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台灣。 英國、澳大利亞、瑞士或新加坡等一些發達國家也在嘗試分階段的許可流程,新創建的數字銀行在成為完全許可系列之前可以在一定限制下運營。 其他一些國家沒有製定數字銀行許可的具體程序,而是僅根據這些數字銀行的風險評估制定現行許可法規,例如巴西、德國、南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與一些國家一樣,中國自2020年起就有了數字銀行法。到目前為止,中國已向5家數字銀行發放牌照,馬來西亞:5張牌照; 新加坡:2 個,香港:8 個,台灣(中國):2 個許可證……

徵信機構法修改需嚴格規範數字銀行發展

Tran Van博士認為,數字銀行模式發展迅速,越南的法律法規需要修訂以跟上數字銀行活動的步伐。 目前,國民議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的新電子交易法為數字銀行帶來了許多機遇。 不過,陳文博士表示,目前《信貸機構(修訂)法案》僅提及網上銀行活動(傳統銀行的數字化),而沒有提及數字銀行的運營是比電子銀行概念更廣泛的概念。 -銀行業因此也沒有規定規範數字銀行模式的內容。 由此可見,目前的法律走廊並沒有真正兼容並覆蓋銀行服務數字化的全流程,並沒有真正有利於數字銀行的發展。

陳文博士表示,《信貸機構(修訂)法案》中對數字銀行最根本的規定將為政府繼續研究和製定詳細規定來測試數字銀行的具體模式提供法律依據。 通過推動數字化發展,在金融銀行領域國家數字化轉型中向前邁出一步,而無需發布“無頭”法令。 實踐表明,信貸機構法的修改歷時10多年,何時再次修改尚不可知,因此,如果這次修法不將數字銀行模式納入監管,那就是一個錯誤。數字銀行信貸機構法(修訂)。

在越南試圖尋找發展新動力的背景下,數字銀行監管就是其中之一,創造投資機會並開發技術平台,推動未來數字銀行的形成,如果法案中監管“數字銀行”據稱,下次修訂將有所作為,引導和推動銀行業數字化轉型,這次對信貸機構法進行全面補充。 因此,有必要完成數字銀行和法案第4條,解釋數字銀行的措辭和第100條,“將詳細說明NHS的創建、組織和運作的任務分配給CP”。關於目前草案中的實驗機制。

許多代表同意 Tran Van 博士的觀點,並表示監管數字銀行和電子交易的《信貸機構(修訂)法案》仍不清楚,與 2010 年《信貸機構法》的規定沒有變化……。

奠邊省國會議員 Ta Thi Yen 代表

奠邊省國會議員Ta Thi Yen表示,該法案對銀行活動中的電子交易只有一項規定,即第96條,但這一規定也沒有反映銀行活動的實際情況。 鑑於當前的銀行業,許多在線和數字銀行服務都是由貸款機構與金融科技公司聯合提供的。 同時,除了銀行之外,這一領域還有信用信息服務商、支付中介機構、金融交換機構等的參與。 南先生取得營業執照並負責管理。

據越南國家銀行統計,2020年至2023年,通過e-ID開設的賬戶達1190萬個,銀行卡達1080萬張,移動渠道支付數量增長165%,金額增長97%。 這顯然是一個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領域,可以幫助越南銀行業趕上世界發展的總體趨勢,未來的商業活動需要關注、鼓勵和全面的法律框架。

與會代表表示,近年來,數字銀行活動在全球範圍內不斷增長,反映出兩種趨勢:傳統銀行應用技術為用戶提供在線服務,以及獲得許可的科技公司運營和引導全球數字化轉型的趨勢。 銀行業。 日本、中國、韓國和新加坡等國家自2015年以來已獲得數字銀行運營許可,並取得了顯著成功,例如韓國獲得許可的網上銀行。迄今為止,這些銀行已管理超過1.15億個客戶賬戶,達到中等信用水平。 每年以80%以上的速度增長。 代表Ta Thi Yen表示,該法案提到了銀行業務中技術應用和新產品、服務和商業模式部署的受控試驗機制問題。 然而,第97條規定,這一機制並不詳盡,這可能會引起人們對公司經營自由受到限制的擔憂,特別是在創新領域,同時賦予機構管理層絕對的權利決定實施的時間、範圍和目的——本質上是許可,但不附帶透明和明確的條款。

承天順化省國會議員阮海南代表

承天順化省國會議員阮海南也持相同觀點,他表示,該法案沒有對數字銀行和電子產品的發展、金融集團在銀行中的作用等問題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 。 與會代表表示,推動銀行業數字化轉型也是助力落實消除黑色信貸政治任務的有效途徑。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應用技術,發展數字銀行,能夠在短時間內處理大量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大規模的數據處理、連接和共享還可以正確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催收風險和成本。

阮海南代表還建議起草機構完善即將修訂的信貸機構法案中關於數字銀行的規定,鼓勵銀行業應用科技實現數字化轉型,鼓勵科技企業參與銀行業數字化轉型。越南數字銀行活動的發展。

Liu We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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