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被判入獄5年以上

2020 年 8 月 10 日,根據香港新國安法被捕後,警方將黎智英護送出家(照片:美聯社)。

這位75歲的著名香港大亨在12月10日的審判中被判處5年零9個月的有期徒刑。

香港地方法院法官 Stanley Chan 表示,賴先生被判犯有兩項欺詐罪,允許諮詢公司 Dico Consultants 在蘋果日報總部運營超過 20 年。

檢察官表示,這違反了出租物業的條款,並且“故意隱瞞諮詢公司”Dico Consultants 的活動。

除監禁外,賴先生還必須支付 200 萬港元(約合 257,000 美元)的罰款,並被禁止在八年內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

與此同時,《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前行政總裁、現年61歲的黃偉強先生也因詐騙罪被判入獄21個月。

法院裁定,賴先生和黃先生沒有向其所租物業的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披露 Dico Consultants 的活動,屬於故意隱瞞和欺詐行為,超出了違約範圍。 的民事合同。

檢察官表示,根據合約,香港科技園公司禁止分租人將該建築物用作出版及相關服務以外的任何用途。

但據賴先生的辯護律師稱,本案本應按民事處理,而不是刑事起訴,侵權的範圍很小。

談到此案,陳法​​官表示,起訴這樣的媒體大亨“並不等於對新聞自由的攻擊”。

現年 75 歲的賴是《蘋果日報》的創始人,該報在警方突襲後於 2021 年 6 月停刊。 這位億萬富翁近年來因捲入香港抗議活動而多次惹上麻煩。

他最近服完了與違反抗議和非法集會有關的 20 個月監禁。

除了最近的這一刑期外,賴先生還可能在 12 月 13 日進行的另一項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的審判中面臨無期徒刑。

由於北京尚未就是否允許包括賴先生的英國律師蒂莫西歐文在內的外國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這個有爭議的問題做出最終決定,審判一再被推遲。

Liu We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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