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為何要對香港實施國安法?

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中國全國人大宣布將通過一項「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的法案。 北京的這一意圖激起了數千名香港人的憤怒,儘管為對抗Covid-19疫情而採取了禁止集會的措施,但他們仍走上街頭抗議。 問題是:「為什麼中國要在這個時候對香港實施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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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世界報》2020年5月25日在其網站上解釋的那樣,中國國會準備投票的法律包括7項條款,其中3項很重要。 首先,第二條明確指出,中國 “強烈反對” 香港以外勢力的任何干預。 第二條是第四條,允許國家安全保護機構在香港設立機構並在特區擴大活動。 這被認為是“ 紅線 » 到目前為止。

最後,第 6 項,也是最重要的一項。 因此,北京有權在香港實施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且“ 防止、制止和懲治一切分裂國家、推翻政權或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恐怖分子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外國勢力和外部行為幹預香港事務 」。

根據《世界報》報道,這並不是北京第一次想通過這項法律。 自2003年以來,中國中央政府千方百計促使香港通過並實施香港憲法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禁止「 一切叛國、分裂國家、叛亂和顛覆行為 ”,但中方的意圖並未成功,因為始終遭到香港民眾的強烈反對。

高潮是20219年6月9日至16日史無前例的大規模抗議示威活動,令北京感到驚訝。 不滿情緒一直持續到Covid-19疫情因封鎖措施而停止。

北京方面表示,損害特區經濟的是香港自 2019 年夏季以來的長期不穩定,而不是鎮壓行動。 中國政府對民主派陣營在 2019 年 11 月地方選舉中獲勝仍守口如瓶,並且對反對派能否從西方的大力支持中獲益並沒有把握。 5月24日星期日,外交部長王毅重申「 不干涉內政是國際關係基本原則 」。

然而,美國國家亞洲研究局(NBR)研究員納德格·羅蘭(Nadège Rolland)認為,香港發生的事件和北京的反應清楚地表明了西方和中國在法律、武力和反對派觀念上的差異:「 西方認為,鼓勵自由民主有助於和平與繁榮,但中國共產黨卻指責世界上宣揚所謂的「普世價值」是世界上所有衝突和不穩定的根源。 」。

因此,Vuong Nghi 先生於 5 月 24 日星期日表示:“ 中美兩國有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這是各自人民不同選擇的結果,必須受到尊重。 」。

西方批評北京未能尊重 1984 年《中英聯合聲明》,北京在聲明中承諾讓香港從 “高度自治” 50年來,中國外交部曾多次將這份文件描述為“ 不再具有任何實用價值的歷史文獻 」。

Chang 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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