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前司法部長夫人“挪用財產騙局”被起訴

6月27日,經過近2年的調查,林同省有關部門表示,已結束調查,並下達起訴書,對“盜用財物”、“濫用信用和挪用財物”一案的被告人提起公訴。財產”,被告從大約 40 名受害者那裡挪用了超過 1200 億越南盾的總金額。

根據林同省當局調查結果,被告人裴氏美蓮是林同省司法廳前司法行政處處長,其丈夫為MDXS(SN 1972),前處長林同省司法部。

被告人裴氏美蓮以“詐騙挪用財產罪”被起訴調查。

MS也被許多人指責利用他的名譽和頭銜,接聽電話,與妻子連夫人抵押和借錢,使許多受害者有信心向連女士借錢。 但是,由於證據並不能保證其構成犯罪,因此不予依法處理。

在 Lien 被起訴和逮捕後,MS 辭職並被派往當地一家伐木公司擔任專家。

Bui Huu Quang Luan 先生(SN 1990,被告人 Lien 的侄子)和 Chu Van Edit(SN 1958,公證處負責人 Doan Quang Luu – VPCC)也與被告 Lien 一起被起訴。 這兩名被告均被指控“欺詐挪用財產”和“違反對適當財產的信任”。

此外,Tran Thi Quynh Lam(SN 1995,被告Lien的侄女)也受到Lien女士的操縱,成為“詐騙挪用財產”罪的從犯。

調查結果顯示,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間,Bui Thi Mai Lien女士在林同省大叻市收購併轉讓多塊大片土地給多人。 之後,連女士讓范夏先生(住在大叻市第9區)畫了一張圖表,將其分成幾個小區域,以分隔地塊,將每一小塊轉讓以賺取利潤。

於是,被告人連某分拆並擁有了約70塊土地、附在土地上的財產,然後與數十人進行了重疊交易。 對於LURC的土地,連女士收到了買家的定金,然後抵押銀行借款。 幾十個攤位都沒有“紅皮書”,連女士用多招收押金卻未能退還客戶。

    起訴林同前司法部長夫人詐騙及挪用財產罪-圖2。

連女士和她丈夫的房子被查封

作為 勞動日記 據悉,6月15日,裴氏美蓮女士因涉嫌“挪用財物”數千億盾罪被林同省公安偵查局起訴逮捕。

在被起訴和逮捕之前,許多被認為是連女士的受害者的人來到林同司法部,要求連女士和她的丈夫償還債務,這在社會上引起了轟動和輿論。

Chang Jiang

"Incurable troublemaker. Explorer. Student. Professional alcohol expert. Internet geek."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