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於國安法壓力,自由亞洲電台關閉了香港辦事處

圖片來源, 彼得·帕克斯/法新社/蓋蒂圖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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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香港立法會議員投票贊成《憲法》第23條。 新法於3月23日生效,批評者稱它將成為政府壓制所有異議聲音的工具。

新國家安全法頒布後,出於員工安全考慮,美國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RFA)宣布關閉香港分社。

週六(3月23日),這座中國管理的城市頒布了一項名為「第二十三條」的新法律,擴大了中國從2020年起頒布的國家安全法。

第23條增加了對叛國罪、煽動叛亂罪、洩露國家秘密罪、間諜罪和外部干涉罪等更嚴厲的處罰,從幾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

該法也透過界定「外國勢力」和禁止「外部干涉」的規定,加強了對在香港活動的外國政治組織的控制。

Huang Xian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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