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阮愛國案的故事

20 世紀 60 年代初,胡伯伯接見律師洛斯比 (Loseby) 一家人。(紀錄片照片)

(Thanhuytphcm.vn) – 1996年,阮文寬博士上校在已故秘書長張正的辦公室的協助下查閱了一些有關“香港案”的手寫文件。 根據這些建議,阮文寬博士繼續收集其他檔案中的文件、文章並會見國內外的目擊者和研究人員,以便在阮愛國65歲生日之際,用五天的時間越獄。在維多利亞-香港,《阮愛國與1931年香港的案例》一書由勞工出版社出版,並於1996年向讀者發行。

此後,該書已由杜出版社兩次印刷,並由前中國駐越南大使李家忠先生翻譯成中文,並於2003年在北京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值胡志明主席登基133週年之際,該書在北京出版。值此生日和胡伯伯尋求救國之道 112 週年之際,阮文寬博士繼續尋找其他文件來源,包括美國記者的“Tong Van So 事件”整個檔案的副本,以及作家博頓夫人從英國皇家檔案館收集,重新出版了1931年的阮愛國和香港事件。

該書雖然比較薄(160頁,青年出版社2023年6月出品),但比較全面、真實地記錄了案件的進展,以及許多相關細節。 擁有30多本關於胡伯伯研究書籍的阮文寬博士以簡潔明了的文筆概括了整個案件,例如唐被捕文甦之前的背景,並向他介紹了他的家。 孔(童文蘇被捕的地方),關於維多利亞的監獄,關於律師弗朗西斯·亨利·洛斯比,關於案件的細節,關於童文甦的審訊和審判,關於他被驅逐出境然後被捕,關於善意洛斯比律師和其他許多人的資料,有關該律師 1960 年在河內與胡志明主席重聚的信息……以及許多其他有價值的文件。 該書有歷史學家丁春林教授(1996 年版)的介紹,他有一個非常有效的觀點:“本書的豐富內容是通過適合佈局緊湊、簡潔的章節的形式傳達的,用甜言蜜語,吸引讀者,尤其是年輕讀者。

《阮愛國與1931年香港事件》封面,2023年出版。(照片:VT) 《阮愛國與1931年香港事件》封面,2023年出版。(照片:VT)

我們都知道,1931年6月6日,阮愛國(唐文素)在譚公186號汽車旅館被香港警方逮捕,罪名是“共產國際間諜”。 根據法國特工局的“命令”,“蘇聯的走狗,密謀推翻他”。幸運的是,何東茂同志通過東方委員會國際紅色救濟聯合會(國際共產主義)有時間聯繫當時香港最有名的律師,Russ(越南共產黨)律師事務所主任Loseby(1883 – 1967)律師 – 要求他釋放Tong Van So無罪。聽了何先生的講述後通過Tung Mau的陳述和研究案件,Loseby憑藉他的洞察力知道他的委託人是一位著名的越南革命活動家,他面臨著一個特殊的案件。Loseby律師在很多方面都對Tong有利,包括簽署的逮捕令的非法性6月12日,唐某於6月6日被捕,為他的委託人礦場討回公道。

然而,直到第9次審判(1931年9月19日),法庭才承認他完全錯誤,但仍然沒有釋放唐文素。 唐和他的律師起訴了英國皇家樞密院。 因此,1932年底,香港政府奉命釋放宋,並允許他選擇居住地。 但特工們又搞了一個陰謀——他們假裝釋放了佟,但又偷偷地把他們帶了回來。

得知Tong Van So再次被捕後,Loseby律師立即前往監獄與Tong Van So會面並抗議這一行為。 洛斯比會見了香港總督威廉·畢爾,並下令立即釋放唐。 出獄後,由於英法間諜不斷出沒,是洛斯比夫人主動讓佟喬裝打扮,留在洛斯比的律師身邊。 唐受到洛斯比一家的精心照顧,為安全離開香港創造了一切有利條件。 從此,阮實際上逃離了敵人的魔掌,回到蘇聯繼續他的革命活動……

阮文寬博士在《阮愛國與1931年香港案》一書中也澄清了一些重要細節: 1931年6月6日阮愛國被捕只是一次意外,是由於偶然的疏忽和缺乏經驗造成的。保密。 少數合夥人的運作,而不是那些宣布合夥人的運作; 被捕的人是叔叔的親戚兼同胞李氏譚,住在同一所房子裡,幫助叔叔做一些事情,但沒有其他華人婦女; 這次的營救主要有洛斯比夫婦和共產國際的幾位同志的奉獻(主要是安排胡伯伯離開香港時),而幾乎沒有越共黨員的參與。還有中國,除了何東茂同志的初次報告……

阮文寬上校(右)和阮文同上校在參觀《黨建手冊》雜誌(2013年)。  (照片:VT) 阮文寬上校(右)和阮文同上校在參觀《黨建手冊》雜誌(2013年)。 (照片:VT)

1960年春,胡志明主席邀請洛斯比一家作為越南民主共和國主席的特邀嘉賓訪問越南。 許多年前,每逢聖誕節和新年,洛斯比一家就收到了胡志明主席寄來的賀卡和禮物。 1960年1月26日(農曆二十八),胡伯伯親自前往嘉林機場迎接客人。 這位情緒激動的人在分開近30年後緊緊擁抱了洛斯比律師。 訪問期間(1960年1月26日至2月3日),洛斯比律師的家人組織了越南人民特殊的春節假期,並進行了許多有意義的活動:參觀工廠、學校等。 大學、下龍灣、北方名勝……1960年2月19日,洛斯比律師從香港寫信給胡志明主席。 信中寫道:“他說我‘救了他的命’,這可能是真的。” 如果是這樣,那就是我做過的最好的事情,而且永遠都是明智之舉。”並且,《南早報》在撰寫有關律師洛斯比(Loseby,1967 年 8 月 31 日去世,享年 84 歲)葬禮的文章時,香港說:“洛斯比一生中最自豪的一件事是拯救了一位越南革命者的生命,他現在是‘現在的胡志明主席’。

閱讀《阮愛國與1931年香港案》一書,或者了解香港的阮愛國案,很容易體會到胡伯伯對很多人的巨大吸引力,也看到了律師的偉大作用。 。 洛斯比及其家人將胡伯伯從香港監獄釋放,伴隨著他忠實而堅定的愛,胡伯伯對恩人的深深感激。

阮文寬上校今年已經95歲了,但他仍然努力以最主流、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向公眾傳達胡志明主席的獨特價值觀。 令人尊敬的是,他無意停止這項研究,因為他說過“只要他的健康狀況允許”他就會停止!

Ren Chen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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