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稅規則:越南的經驗和解決方案 – VnMedia 電子期刊

財政部長何德福表示,數字經濟和全球化的發展對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

4 月 18 日,財政部在河內組織了主題為“全球最低稅制:國家經驗、預期影響和越南解決方案建議”的科學會議。

防止侵蝕稅基和轉移利潤的做法

越南財政部長何德福在開幕致辭中表示,數字經濟和全球化的發展對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 許多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新型業務應運而生,為客戶帶來了新的便利; 但與此同時,它也給當局帶來了新的挑戰,包括採取適當的稅收管理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為。

何德福部長指出,根據OECD/G20公佈的全球最低稅的適用原則,成員國無需適用全球最低稅的規定,但如果選擇適用這些規定,各國將需要始終如一地遵循指南。 如果一個國家不適用,則必須始終接受其他成員適用的全球最低稅收規定。

迄今為止,大多數國家屬於歐盟; 瑞士、英國、韓國、日本、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香港、澳大利亞……已確認從2024年起最低稅率為15%。其中,韓國、新加坡、日本、日本……是有越南有大量外國投資,並且有許多公司需要繳納全球最低稅。





財政部長何德福致開幕詞
財政部長何德福致開幕詞

Ho Duc Phuc部長表示,目前越南有1,015家外資企業,其母公司須繳納整體最低稅。 其中,2024 年開始實施的全球最低稅可能會影響到 70 多家公司。

如果擁有母公司的國家都適用全球最低稅,這些國家將在 2024 年獲得額外的稅收差異,估計超過 12 萬億越南盾。 因此,稅收優惠將不再有效,這將對保持越南投資環境的競爭力構成重大挑戰。

越南解決方案

全球最低稅收規則是一項累進稅制改革,旨在限制許多大公司考慮通過將利潤轉移到避稅天堂或通過沒有實體的跨境數字平台開展業務來最小化稅收的事實。 2021 年 10 月,BEPS 全球合作論壇(FI)發表了關於應對數字經濟挑戰的雙支柱框架的聲明,迄今已獲得 142/142 個成員國的一致認可。 特別是,支柱 2 規定了總體最低稅率,包括:2 條合併的國家法律規則(15% 的最低稅率規則和低於應稅最低支付規則)和 1 條來源國的稅收規則。 迄今為止,大多數國家屬於歐盟; 瑞士、英國、韓國、日本、印度尼西亞、香港(中國)、澳大利亞……已確認從 2024 年起適用 15% 的最低稅率規則。

但是,該準則的應用可能會降低吸引包括越南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外國投資的吸引力和競爭性,從而使稅收優惠不再有效。 這對保持越南投資環境的競爭力提出了重大挑戰。

政策管理與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越南全球史蒂夫獎國家顧問和協調員專家Nguyen Thy Nga表示,越南需要加快政治溝通,促進研究,並向科學家和企業開放意見。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每天就全球最低稅發布政策並提早採用這些政策,社區對支柱 2 的現實情況也有所了解。 短期和長期都制定了應對支柱 2 影響的政策。

短期內,越南應利用經合組織和其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外資公司和企業的支持和指導,通過關於科學寫作、政治交流、法律文件、世界的對話論壇和會議。 最低稅率和相關稅收規定。

據越南稅務諮詢協會會長、越南稅務總局副局長阮氏菊女士介紹,目前已有140個國家和地區在越南開展有效投資項目,近3.5萬個項目。 其中,韓國處於領先地位,其次是新加坡、日本和台灣。 同時,韓國國會於 2022 年 12 月 23 日通過了《國際稅收調整法》,該法從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整體最低法人稅率。

Nguyen Thi Cuc 女士表示,如果越南不頒布最低稅率,同時允許現行的企業所得稅 (IRS) 優惠政策,在越南投資的韓國公司將適用稅收優惠政策。 必須支付越南低稅率和韓國15%稅率之間的差額。 因此,越南應盡快實施最低稅率,同時也想方設法調整其他兼容的優惠政策,既保證稅收權利,又對在越南開展業務的外資企業影響最小。

顏妮

Ren Chen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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